福建龍巖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3人公告
來源:龍巖市公安局
2020-11-21 11:23:04
龍巖市公安局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龍巖市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人崗相適原則,采取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相結合的方法,擇優(yōu)錄取。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輔警43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熱愛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規(guī)和業(yè)務工作基礎知識;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4.除02崗位(配合監(jiān)委執(zhí)行看護任務勤務輔警)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至2002年11月出生)外;其余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9年11月至2002年11月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和工作能力;
6.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yè)技能的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有吸毒史或受到黨政紀處分,開除黨籍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崗位
崗位
編號 |
用人單位 | 崗位名稱 | 招聘
人數(shù)(名) |
性別要求 | 學歷
要求 |
崗位
類別 |
01崗 | 監(jiān)所(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監(jiān)管支隊病區(qū)管理大隊)、基層一線 | 勤務輔警 | 10 | 男 | 高中及以上 | 監(jiān)所:一類崗
基層一線:二類崗 |
02崗 | 監(jiān)察協(xié)作支隊(配合監(jiān)委執(zhí)行看護任務) | 勤務輔警 | 21 | 男19女2 | 高中及以上 | 一類崗 |
03崗 | 交警支隊 | 勤務輔警 | 12 | 男 | 高中及以上 | 二類崗 |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23日起至12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招聘公告將在龍巖公安公眾服務網(wǎng)及“E龍巖”網(wǎng)上發(fā)布。
2.報名地點:龍巖大道118號龍巖市公安局負一樓(信訪辦旁),聯(lián)系人:小萬、小林,聯(lián)系電話:0597-3222895。
3.報名方法: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駕駛證、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員或退伍軍人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2)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照1張;
(3)填寫完整的《龍巖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詳見附表)。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報名時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及錄用資格。
2.報名結束后,將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將以短信或電話通知方式告知。
3.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筆試及面試前資格復審、錄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
(三)考試內(nèi)容、時間和地點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并對初審合格人員進行考試。招聘考試總成績?yōu)?00分,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占50%,同時體能測試須合格;考試總成績及體能測試情況在“E龍巖”網(wǎng)上公布,請應聘人員留意有關信息發(fā)布。
1.筆試(滿分100分,占50%)
(1)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短信或電話通知為準。
(2)筆試內(nèi)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法律法規(guī)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全部為客觀性試題。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鄭重提醒廣大報名者切勿輕信他人提供教材或培訓等,謹防上當受騙)。
(3)筆試合格人員以短信或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2.面試(滿分100分,占50%)
(1)面試時間及地點:以短信或電話通知為準;
(2)面試內(nèi)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職業(yè)素質(zhì)、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以短信或電話通知為準,測試項目為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體能測試須合格。
4.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遇有同分情形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四)體檢
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1:1比例,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組織擬聘用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須在接到通知當日提出復檢申請,并按時參加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
(五)政審
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內(nèi)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家庭成員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交的有關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核,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應聘人員應保持聯(lián)系電話暢通,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或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公示
根據(jù)考試成績和體檢、政審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E龍巖”網(wǎng)上公示5個工作日。
(七)聘用與遞補
(一)根據(jù)考試成績和體檢、政審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招聘手續(xù);
(二)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如有違法違紀行為不予聘用;
(三)崗前培訓。聘用人員按市公安局有關規(guī)定,組織開展崗前培訓;
(四)對參加本次考試合格未被錄用的人員,納入龍巖市公安局輔警招聘備用庫,在新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急需急配崗位出現(xiàn)空缺等情況下,根據(jù)實際崗位需要,經(jīng)研究可從備用庫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
六、工資待遇
(一)工資待遇:
1.一類崗月工資3300-3500元左右(含單位和個人應繳納“五險一金”),02崗看護輔警執(zhí)行看護任務期間另行發(fā)放相關補貼和績效獎;
2.二類崗月工資3100元左右(含單位和個人應繳納“五險一金”);
服務年限滿二年后將按《龍巖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層級晉升管理實施細則》按晉升后的崗位層級晉升工資。
(二)其他待遇:單位配發(fā)服裝及工作裝備;工作滿一年后享受年休假。
七、其他要求
(一)對來自重點疫情地區(qū)(中、高風險地區(qū))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員接觸史、體溫異常或有疑似癥狀等情況的報考者,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離或曾被隔離且未做過核酸檢測的報考者,共同居住家庭成員中有上述情況的報考者,“八閩健康碼”為橙碼(指健康狀況核驗不通過)的報考者,須在考前7天內(nèi)進行核酸檢測,并在考試進場時,攜帶考前7天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證明)。
(二)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三個環(huán)節(jié),報考者均須在考試當日持“八閩健康碼”中的“綠碼”,并經(jīng)體溫測量正常者方可進入考試場地。
八、招聘工作由龍巖市公安局政治部牽頭組織實施。
龍巖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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