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蘭坪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6人公告
來源:蘭坪縣人民政府
2020-11-23 09:46:31
蘭坪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的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按照相關規定,蘭坪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從事城市管理執法輔助工作的協管員6名(其中男4名,女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招聘。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敬業奉獻精神,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城市管理事業。
2.年齡在35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體健康。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溝通
協調能力。
4.具有蘭坪戶籍,農村、城鎮戶口不限。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失信記錄的。
4.身體上有紋身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使用和管理
(一)協管工作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簽訂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協管員進行管理。
(三)協管員在勞動合同期內因違法違紀行為辭退或自愿離崗的,依照《勞動合同法》和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面試人員。
(二)招聘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的方式和內容由蘭坪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臨時通知,由派駐縣環境保護局紀檢監察組全過程監督,根據面試情況,由面試評委會確定擬聘用人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通過面試人員,經面試評委會電話通知,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由面試人員自理),體檢合格后,經戶籍地派出所政審并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2021年1月1日開始試用上崗,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簽訂勞動合同。
五、工資待遇
協管員月工資為2450元(不含五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并結合蘭坪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實際情況參照單位在職職工享受相應假期、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險、工傷險、失業險)。
六、報名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歷證原件及其他本人認為需要提交的材料(報名時所有材料復印一式兩份),填寫《蘭坪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
(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2張。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1.請廣大面試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測管理,面試前3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做好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測,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參加面試人員應當主動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碼”信息。
2.“云南健康碼”為綠碼的,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參加面試。
3.“云南健康碼”為黃碼的,提供面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參加面試。
4.“云南健康碼”為紅碼的人員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醫學隔離觀察證明、面試前7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參加面試。
5.近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面試人員,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學隔離觀察證明、面試前7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參加面試。
6.面試人員應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試資格,終止面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報名地點:蘭坪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
聯系人:褚成芬
聯系電話:0886-3213965
蘭坪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0年11月19日
包含附件:蘭坪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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