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倫貝爾阿榮旗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4人簡章
阿榮旗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內政辦發〔2016〕14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阿榮旗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24名(男子巡特警崗位警務輔助人員20名、女子巡特警崗位警務輔助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女子巡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態端正。
4.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2年12月1日之前出生)、28周歲以下(199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6.能夠勝任特巡警工作。
7.具有阿榮旗戶籍(2020年11月20日之前戶籍遷入阿榮旗)。
8.符合錄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人社部[2011]48號)要求;無殘疾、無斜視、無色盲、無重聽、無口吃、無紋身、無明顯傷疤(含煙燙傷疤);無精神類疾病,無傳染病史及心腦疾病;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9.最低服務期3年(由簽訂合同之日起算)。
(二)男子巡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態端正。
4.2018年(含)以來退出現役的士兵(官)。
5.能夠勝任特巡警工作。
6.具有呼倫貝爾市戶籍,同等條件下阿榮旗戶籍優先錄用(2020年11月20日之前戶籍遷入呼倫貝爾市或阿榮旗)。
7.符合錄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人社部[2011]48號)要求;無殘疾、無斜視、無色盲、無重聽、無口吃、無紋身、無明顯傷疤(含煙燙傷疤);無精神類疾病,無傳染病史及心腦疾病;男性,身高1.75米以上。
8.最低服務期3年(由簽訂合同之日起算)。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公務員(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者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
3.受過刑事處罰、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曾被治安管理處罰、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或者強制隔離戒毒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開除或辭退解聘的。
8.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阿榮旗政府網站、阿榮警方發布招聘公告或簡章。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不休)。
報名地點:阿榮旗公安局一樓。
咨詢電話:0470-4228114
報名人員需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的原件,退役士兵還需攜帶退伍證原件和相關學歷證明等原件;2020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報名表2份(自行下載);近期2寸藍底免冠照片4張。
其它要求:報考人員報名時需佩帶口罩;報名時需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并對所提交和填寫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受托人須持有委托人簽名且按手印的委托書,所填的報名表視同報考者本人填寫,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
(三)資格初審
報名時同步開展部分資格審查,由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人員戶籍、學歷證件、退伍證件及身體條件進行初檢。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錄用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考試方式
1.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開考比例:體能測試開考比例(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為2:1;對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阿榮旗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按實有人數參加體能測試;
(2)體能測試采取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統一項目、統一評分、統一組織的方式進行。
(3)體能測試項目:男子:100米、1000米、4×10折返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女子:100米、800米、4×10折返跑、仰臥起坐、立定跳遠。傷病和體能差的人員請慎重報考,在體能測試過程中,出現任何傷、病等問題后果自負。
(4)體能測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20年12月4日,阿榮旗公安局一樓。
(5)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見準考證。
2.筆試
(1)體能結束后,根據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進入筆試人員的體能測試成績須超過60分。末位體能測試成績并列且都超過60分而超過2:1比例的考生全部進入筆試,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阿榮旗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降低比例進入筆試。
(2)筆試采取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統一試題、統一閱卷、統一組織、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3)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4)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由阿榮旗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70%)+(筆試成績×30%)
考生各單項成績和總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4.考生筆試結束后,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和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環節人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體能測試成績高人員進入下一環節,出現筆試成績及體能測試成績同時并列情況,加試(體能測試400米跑)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
(五)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發[2007]25號)標準,在指定醫院由阿榮旗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六)政審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和工作態度,政審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和工資待遇
1.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以及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的相關信息在阿榮旗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正常辦理聘用手續;對在招聘期間弄虛作假和公示期間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缺,依次遞補。
2.聘用人員不納入編制管理,由阿榮旗公安局與被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最低服務期3年(由簽訂合同之日起算)。巡特警崗位月工資2440元,合同期內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五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
三、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三)在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相關網站。若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出現未能聯系上應聘人員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四)體能測試過程中,出現疑議,須當場提出,由工作人員現場播放考場錄像,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現場研究后現場解決。
(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由阿榮旗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七)其它未盡事宜及可能出現的情況變化,以最新通知為準。本簡章由阿榮旗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