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肅平涼崇信縣衛健系統招聘10人公告
為加強我縣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切實解決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緊缺問題,根據《平涼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暫行)》、和《平涼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非高層次人才和非急需緊缺專業人員工作流程》等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申請,縣人社局匯報縣政府同意,計劃面向社會為崇信縣人民醫院招聘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名。
二、招聘條件
1.發布公告前具有平涼市戶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熱愛醫療衛生事業。
3.大專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學專業。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專業目錄參照《甘肅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專業目錄執行。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同等條件下,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的人員優先。
7.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聘: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曾因違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計4天。
2.報名地點:崇信縣人社局102辦公室(縣醫院對面)。
3.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持有效證件現場報名。報名時提交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薄、相關任職資格文件或證書、從業資格證件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近期2寸彩照3張,并填寫《崇信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非高層次和非急需緊缺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份。全日制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就業報到證》(報到證有具體就業單位的,須同時提交與報到證就業單位一致的<解約函>或<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說明報考人員身份、級別、工作年限、工作經歷等情況,并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社部門加注同意報考意見。
4.資格審查: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等報名資料,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應聘人員對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取消其應聘資格。準考證領取及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試形式
(1)筆試。筆試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閉卷方式,內容為醫學專業基礎知識,總分100分。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不足3∶1的,按政策規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不足2:1的,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劃定合格線,在筆試前書面通知應聘者。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線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2)面試。成立由業內專家的面試工作組,抽調工作人員擔任計時、計分。面試采取專業能力測試方式,總分100分,面試人選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3:1的,筆試成績合格線上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在面試前書面通知應聘者。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線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3)最終成績確定。應聘人員的最終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6:4的比例確定,即最終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最終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兩項考試中有一項缺考或成績為零分者,不計最終成績。
(三)體檢和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最終成績排序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最終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確定有執業醫師資格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體檢、考察工作按招聘計劃1:1確定人選,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進行。
1.體檢。體檢按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擬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
體檢中因有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最終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達不到劃定的合格線者,不得遞補)。
2.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最終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達不到劃定的合格線及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
(四)公示聘用
對擬招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有弄虛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定確定替補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并報市人社局備案,備案核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落實相關待遇。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員占用人單位事業編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限,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待遇按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確定,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五、注意事項
1.崇信門戶網是發布本次公開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網站,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應聘人員應在上述網站及時關注相關公告、公示、通知等有關信息。
2.應聘人員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3.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應聘人員應在考試前14天申領“健康碼”。“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筆試。“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發熱、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筆試。所有參加報名人員需佩戴口罩。
4.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六、監督檢查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由縣人社局、縣衛健局紀檢組進行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09336102326
監督電話:09336102398(人社局紀檢組)
13919508002(衛健局紀檢組)
附件:
1.崇信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非高層次和非急需緊缺人員崗位信息表
2.崇信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非高層次和非急需緊缺人員報名登記表
崇信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