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處招聘7人簡章
2020年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處是泰安市醫療保障局所屬副縣級全額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醫療、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全市醫療保險經費的預算編制及全市醫療保險有關規定、辦法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市直和省屬及以上駐泰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的醫療、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經辦工作;負責新礦集團職工醫療保險經辦工作;負責肥礦集團職工醫療保險經辦工作;市直及新礦集團、肥礦集團定點醫院、門診的醫療服務監督管理等工作。根據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20年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時間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其它人員應在2020年12月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0年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報名、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仔細閱讀本簡章及《2020年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見附件2)有關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日9:00-12月3日16:00
查詢時間:2020年12月1日11:00-12月4日11:30
報名方式:電腦端登錄泰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dtaishan.gov.cn/)進行報名。
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12月3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有無工作單位以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節點,以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為準,沒有工作單位的填“無”,有工作單位的要寫明單位全稱。提交報名信息時瞞報、漏報工作單位的,查實后將被取消應聘資格。
網上報名時,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報準確完整的專業名稱,專業名稱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留學回國人員、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上標明的專業名稱為準。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0年12月1日11:00—12月4日11:3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報名期間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0年12月1日11:00—12月4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20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9:00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2020年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于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有關證明材料見附件2),到泰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東岳大街16號)辦理考務費減免審核確認手續,超過審核確認時間的不再受理。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或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泰安市醫療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崗位計劃表》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請應聘人員在確認繳費后,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四)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泰安市醫療保障局網站公布,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通知),需按照招聘單位要求,在指定時間內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查,向招聘單位提交《2020年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擇業期(2018、2019屆)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崗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報到證或其他證明材料。
2、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3、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樣式見附件3)。
4、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須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四、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一)筆試
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2020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身份證丟失可憑公安機關核發的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1:3的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泰安市醫療保障局網站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未在指定時間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泰安市醫療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面試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考務費為每人70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泰安市醫療保障局網站上公布。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加試確定人選。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面向社會公布,組織體檢。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體檢費用自理。
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泰安市醫療保障局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后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計劃表》(附件1)中招聘單位咨詢電話。
公開招聘監督聯系電話:0538—6998657
附件1:2020年泰安市醫療保險事業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安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