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泰安市泰山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72人簡章
2020年泰安市泰山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根據我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20年泰山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根據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通知要求,對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擇業期內(2018屆和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且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護士執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即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護士資格證書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有工作單位的和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或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因違法曾受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紀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均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崗位要求等見《2020年泰安市泰山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日 9:00-12月3日16:00
查詢時間:2020年12月1日11:00-12月4日11:30
報名方式:電腦端登陸泰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dtaishan.gov.cn/)進行報名;手機端登陸“旗幟云考試”微信小程序(2020年泰安市泰山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報名。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陸相應客戶端進行報名,如實填寫、提報個人信息資料,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修改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修改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12月3日16:00后,單位尚未進行資格審核或者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修改、補充報名信息,請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避免因報名時間不合理而喪失報名機會。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簡章及《2020年泰安市泰山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應聘須知》(見附件2)有關注意事項。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0年12月1日11:00—12月4日11:30
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盡快確定初審結果。對未通過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0年12月1日11:00—12月4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或“旗幟云考試”微信小程序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含享受減免考務費的人員)于2020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9:00登陸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2020年泰安市泰山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資格審核時使用)。
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泰山區衛生健康局辦公室(泰山區區委區政府大院西樓3樓)辦理減免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和核減計劃的招聘崗位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公布,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通知),需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筆試準考證》《2020年泰安市泰山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附件3),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有主管部門的,一并加蓋主管部門公章。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報考限應屆畢業生或擇業期(2018、2019屆)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崗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報到證或其他證明材料。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應根據具體要求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以及其他要求的證明材料。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擇業期內(2018屆和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且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護士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交《容缺報名個人承諾書》(附件4)。
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需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擬享受減免面試考務費的考生,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材料同減免筆試考務費的要求相同)辦理減免手續。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資格審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招聘主管部門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提供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的,查實后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考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基礎知識,兩科考試同時進行。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20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身份證丟失可憑公安機關核發的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按公共基礎知識、醫藥衛生基礎知識考試成績分別占30%和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公布。
(二)面試
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公布。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面向社會公布,組織考察。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則按醫藥衛生基礎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醫藥衛生基礎知識成績也并列的,加試確定人選。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成考察工作組,對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醫院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自理。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在考察體檢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六、公示聘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列入誠信檔案庫;對沒有問題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受聘人員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須作出承諾并與聘用單位簽訂最低為5年的服務協議。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務期限協議書》,確立聘用關系。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泰山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計劃表》中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38—8221767。
附件1:2020年泰安市泰山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2020年泰安市泰山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應聘須知.docx
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山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