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寧市西涼湖綜合管理執法局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咸寧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和調配暫行規定》,因工作需要,咸寧市西涼湖綜合管理執法局在全市事業單位范圍內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選聘工作依據人崗相適,德才兼備,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擇優聘用。
二、選聘崗位
在全市事業單位內選聘事業單位管理崗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為西涼湖綜合管理執法局執法與管理崗,主要在市西涼湖保護區從事執法與管理工作。
三、選聘對象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組織、人社部門辦理了正式進入手續的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聘對象是2003年4月以后進入事業單位的,必須是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聘用人員(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除外)。
四、選聘資格與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熱愛黨,熱愛祖國,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和敬業精神,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紀違法行為。
2、年齡40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必須為在編、在崗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能夠適應長期在湖區工作的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聘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回避關系的人員不能參加選聘。
五、工作程序和步驟
選聘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試用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本次選聘信息通過市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官網、官微上進行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咸寧市西涼湖綜合管理執法局(溫泉路33號原農墾大樓6樓)
3、提供資料:
(1)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及復印件。
(2)事業單位錄聘文件或其他相關進入事業單位方式佐證材料。
(3)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相關材料。
(4)近二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5)征得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如實填寫《2020年咸寧市農業農村局直屬事業單位選聘報名表》。
(6)以上材料所有復印件需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由個人簽字確認。
(三)資格審查
1、由市西涼湖綜合管理執法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由市農業農村局審核把關,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應說明理由。對資料不全的,說明缺少內容,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補充完整。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
2、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人數與公開選聘崗位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此比例,取消該崗位的選聘。
3、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聘全過程,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選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市西涼湖綜合執法管理局將于筆試前兩天通知參加選聘人員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按百分制計算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主要測試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主要測試選聘人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心理素質等能力素質。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面試人數和選聘人數3: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報考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參加筆試和面試。考試事項由市農業農村局具體通知的時間和地點為準。此次選聘筆試和面試均不收取考試費用。
(五)考察
按考察人數與選聘人數1:1的比例,根椐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或其它原因放棄的,按筆試、面試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由市農業農村局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聘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如實寫出考察情況報告。堅決杜絕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執法崗位。
(六)體檢
根椐考察情況確定選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必須在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考察對象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七)公示
根椐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會研究確定擬試用的人選,報人社部門備案,按照公示有關規定在市人社局、咸寧市農業農村局網站上和擬試用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試用的,由用人單位辦理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聘資格,并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擬試用人員。
(八)試用、調動和聘用。
選聘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通過后直至正式調動之前,一律不得職務晉升和崗位調整。
選聘人員由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一律實行聘用制管理。
六、防疫要求
選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選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紀律要求
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做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實行崗位回避和履職回避。
對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次選聘工作由市農業農村局具體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進行指導監管,市紀委派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組對選聘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八、本公告由咸寧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8255801,18062320455
附件:1,2020年咸寧市農業農村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咸寧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