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宜賓珙縣公安局招考警務輔助人員38人公告
珙縣公安局 珙縣人力資源市場關于2020年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珙縣道路交通管理人員隊伍,努力適應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需要,珙縣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
招考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自愿報名、綜合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考崗位、名額和人員性質
(一)崗位及名額
此次共招考警務輔助人員38名。具體崗位見《珙縣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人員性質
本次招考的38名人員為臨時聘用人員(屬于編制外人員),分別由崗位所在單位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與之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三、招考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范圍、對象和條件
1.招考條件詳見《珙縣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2.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報名的最后一日。工作經歷以周年計算,年齡以周歲計算。如:年齡35周歲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報名的最后一日未滿36周歲,以有效的身份證為準,以此類推。
3. “珙縣戶籍”是指:
截至報名結束之日報考者常住戶口在珙縣轄區范圍內的。報名時必須提供戶口簿,屬于集體戶口的,提供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
(二)招考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應年滿18周歲,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
4.身高要求
文職輔警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勤務輔警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其中特巡警、反恐隊員身高不低于1.70米。
5.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及工作能力。
要求身體健康,無傷殘、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口吃、無色盲、無紋身、無難以治愈性皮膚病、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無心腦血管疾病、無心理障礙疾病、無精神病等,單側裸眼視力達到4.8,體能素質適應輔警工作需要;
6.熱愛并安心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
(三)優先招聘條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退役軍人;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具有以上優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在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進入體檢、考核、遞補環節。)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等限制人身自由處罰的;
2.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4.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5.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相關規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社會影響較差的;
7.社會保險不能轉移的;
8.在各種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9.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10.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11.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3日-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珙縣公安局政治處4-3辦公室(客運站旁),聯系電話:0831-4013795。
3.報名所需資料:報考人員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需復印首頁和本人頁)、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經報名工作人員初審合格后,填寫《報名表》,并在報考人員承諾欄簽字。
4.填報崗位:按《珙縣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中的崗位定崗報名,不得兼報2個及以上崗位。
5.報名費用:本次招考不收取考試費用。
6.準考證領取時間: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7.相關要求:報考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招考程序和辦法
考試分為體能測試和面試、體檢、考核辦法進行。通過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核,經公示無異議后,簽訂《勞動合同》上崗。
開考比例和考試內容:開考比例原則上按招考崗位名額與考生人數1:3的比例進行,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經研究可放寬開考比例。凡放寬開考比例的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予進入下一招考環節。
(一)體能測試
主要測試1000米跑(男子)和800米跑(女子),劃定統一合格線,體能測試標準詳見附件2。測試結果為合格和不合格,每人僅有1次測試機會,體能測試合格者才能進入結構化面試環節。
(二)結構化面試
主要考核報考者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等方面。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四)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崗位若出現總成績相同的,符合優先招聘條件的優先納入體檢人選;若前述條件均相同,以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體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則進行面試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2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考核
經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六)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的缺額,經批準,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調劑
無人報考的崗位和未通過體檢、考核或因考生自動放棄而出現的崗位空額,經研究可根據空缺名額,在符合該崗位招考條件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申請調劑一次。進行調劑的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對體檢、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進行聘用。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與管理
(一)公示無異議者,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按照現行勞動法律法規政策和勞動合同進行管理。工資待遇和社保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用人單位每年要對受聘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開展評比活動。考核和評比結果計入本人檔案。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或解聘。
(三)珙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首次聘用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內違反單位管理規定,單位予以解聘。聘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可以續聘。若因重大公安改革政策影響,合同到期后不再續聘。
七、紀律與監督
在招聘過程中,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0831—4012980(珙縣公安局督察大隊)。
八、附則
本公告由珙縣公安局負責解釋。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通過珙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告。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留手機和固定電話兩種聯系方式,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考單位。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珙縣公安局 珙縣人力資源市場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