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渝中區面向2021屆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92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20-12-01 14:32:37
渝中區面向2021屆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2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渝中區面向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招聘對象
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2021屆研究生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大學就讀期間獲得校級三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
2.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不包含獨立學院、二級學院)2021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并取得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其中非重慶籍公費師范生須符合國家跨省就業條件方可報名;
3.2021屆本科畢業生并取得學士學位,且大學就讀期間獲得國家獎學金(不含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師范專業畢業生。
(三)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6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4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當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且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報考人員,須為2020年8月1日及以后畢業,且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核。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六)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對要求具備教師資格的招聘崗位,2021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但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可按照“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報考;對被聘用的2021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時應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試用期滿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按網頁提示上傳電子材料(含電子登記照,要求jpg格式,20kb以下)。本次招聘分二場進行招聘,第一場未招聘滿的崗位延續到下一場繼續招聘。
第一場招聘報名等通知如下: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通過渝中區人民政府網“渝中區人事考試在線報名”欄目(網址:http://www.cqyz.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通道開放時間為2020年12月7日9:00至12月8日18:00。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報名系統中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查詢報名結果。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電子照片已上傳但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20年12月9日17:00前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可在網上報名后1日內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
3.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可于2020年12月11日9:00—12月13日15:00登錄渝中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cqyz.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4.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有關情況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第二場:暫定2020年12月下旬
具體時間、地點和招聘剩余崗位等事宜另行通知,詳見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區人民政府網。
(二)現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核方式進行,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現場資格時間為筆試當天9:00-12:00,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現場資格時間在專業技能測試當天,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自薦書、③加蓋院校公章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推薦表、④成績單、⑤獎學金佐證材料、⑥相關等級證書等、⑦準考證。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五、考試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及綜合面試方式進行。凡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超過8:1的,將對此崗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
(一)筆試
筆試分值100分,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1. 對開展筆試的招聘崗位,筆試后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規則:
(1)筆試缺考的,不得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
(2)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5: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專業技能測試人選,若最后一名專業技能測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筆試后產生的缺額均不予遞補。
(3)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環節人選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公示。
(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采取說課或試講等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專業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綜合面試
進入綜合面試的人選,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2:1比例,根據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綜合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綜合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綜合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綜合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綜合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1.未組織筆試的: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2.組織筆試的: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面試
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人選的確定及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綜合面試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再遞補。考察合格后,放棄進入后續環節資格的人員信息由招聘單位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渝中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cqyz.gov.cn/)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渝中區最低服務滿5年,方能交流、調動,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十、其他
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教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63835424(區教委)023-63765137(區人力社保局)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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