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泰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員70人公告
泰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公告(第二批)
為進一步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建設,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泰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決定再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緊缺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0人。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6日期間出生);
6.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1.本次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并取得相應學位。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方可報名。
2.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報考人員,其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可以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崗位。
3.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0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2020年12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健委)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考試與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市衛健委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市衛健委網站(http://wjw.taizhou.gov.cn/)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采用郵箱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報考人員直接投遞《泰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jstzjkbgs@163.com,郵件文件夾以“崗位代碼+姓名”命名,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報名材料上傳時間:
2020年12月1日09:00—12月7日17: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0年12月1日09:00—12月7日17:3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0年12月1日09:00—12月8日16:00;
市衛健委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0年12月1日09:00—12月8日17:30。
2.資格初審
泰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招聘公告及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郵件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在24小時內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應聘人員。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如應聘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異議,請向初審單位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23-86393109。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考生須根據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PDF格式)發送至報名郵箱:
①《泰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其他相應證明材料;
④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及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須上傳: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未就業證明和檔案存放證明;
⑤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須上傳相關材料;
⑥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1張(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考試或聘用等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工作結束前登錄報名郵箱,確認是否收到招聘單位的回復,如未收到,須電話咨詢予以確認。報考人員因未電話確認,造成郵件延誤或未送達指定報名郵箱,視為報名未成功,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5.報考人員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執行《泰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參考目錄(第二批)》(附件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市疾控中心提出申請,市疾控中心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市衛健委提出添加專業的申請。經批準后,由市衛健委及時在指定網站上發布,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市疾控中心須及時審核。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6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市疾控中心未同意或市衛健委未批準,最后沒有在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
6.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由市衛健委提出申請,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研究確定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重新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12月9日14∶00-17∶30。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由泰州市衛生健康委統一組織,報名成功人數超過30的崗位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報名成功人數未達30的崗位采用面試的方式。
1.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筆試內容為各招聘崗位相應專業相關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筆試時間、地點及準考證領取方式、筆試成績都將在泰州市衛生健康委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市衛健委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的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學習單位的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未就業證明和檔案存放證明;社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還須提供相關材料;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市衛健委陳述申辯。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有筆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5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4.其他注意事項
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考前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需出示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離點醫學觀察的考生需出示解除隔離通知書,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的考生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四)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的崗位總成績相同的,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其他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市衛健委網站公布。
進入體檢環節的在職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檔案托管相關證明。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工作由市衛健委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行。
(五)考察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相關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4.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7.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10.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2.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3.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的;
15.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8.自2017年12月7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19.自2015年12月7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0.自2017年12月7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21.自2017年12月7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23.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應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六)公示
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市衛健委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部門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取消、放棄、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現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市衛健委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現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報考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招聘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市衛健委負責解釋。
招聘單位政策咨詢電話:0523-86393109(泰州市疾控預防控制中心,地址:泰州市海陵區永泰路318號)
招聘主管部門咨詢電話:0523-86393166(泰州市衛健委)
監督電話:0523-86393619(泰州市紀委監委第十四派駐紀檢監察組)、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處)
附件1:泰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docx
附件2:泰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急缺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第二批).docx
附件3:泰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下半年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參考目錄(第二批).docx
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