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易縣鄉鎮事業單位招聘85人公告
保定易縣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85人,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筆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等。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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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現場報名(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
易縣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充實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力量,優化人員隊伍結構,促進全縣鄉鎮事業均衡發展,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5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實施及結果的公正、公平,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及《保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則
(一)本次招聘為統一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其中招聘計劃的50%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高校畢業生指2020年應屆畢業生及2019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高校畢業生(未在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就業的)。
(三)堅持德才兼備及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公開招聘鄉鎮全額事業單位人員85名,聘用后具體單位由編委辦、人社局統籌安排。
三、招聘條件
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應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見《易縣2020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河北省內戶籍(服務期限五年,服務期內不允許調動);
(二)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熱愛鄉鎮事業;
(五)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等;
(六)身體健康,能勝任鄉鎮工作;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下列情況不具備應聘條件: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應聘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證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發布
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1日期間,在易縣政府網(www.yizhou.gov.cn)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制度,即報名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1.報名方式:通過現場報名,應聘者需提供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4張;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應聘證明。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填寫《易縣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2),《資格審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載。
2.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
3.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4.資格審查: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名人員資格條件等,初審合格的由審核人員在《易縣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中簽字。每人需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試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及不符合報名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5.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需要減免費用的考生,可免交報名考務費。
具體辦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三)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具體要求等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務于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到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等,滿分100分。筆試為閉卷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考生通過答題卡形式答題(在試卷上答題無效),并通過機讀形式閱卷登統。
筆試結束后公布考試成績,分崗位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按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計劃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達不到3:1的按比例縮減招聘人數。筆試設最低分數線,為所有考生平均成績的60%,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后續資格。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四)面試
面試時間為2021年1月9日,考生務于2021年1月5日至 1月7日到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領取面試通知。具體由縣招聘辦公室負責組織,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每人時間5分鐘,每名考生需回答兩道題。每個面試評審組由七名評委構成,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最后得分,評委由縣招聘辦公室聘請具備評委資格的人員擔任。面試滿分為100分,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按照崗位招聘數量與參加體檢人員1:1的比例,依據個人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個人綜合成績并列的,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為:筆試成績較高者;學歷較高者;最高學歷畢業時間較早者;年齡較小者。
體檢由縣招聘辦公室組織,指定一所縣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負擔。無故不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可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主要是對個人檔案和近年來的現實表現以及報考條件進行審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體檢、考核期間主動放棄或體檢、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崗位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成績并列時,優先遞補的順序同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
(七)公示
根據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有人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出的崗位以及后續環節不同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均不再組織遞補。
(八)人員管理與待遇
1.人員管理。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并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其他人員為6個月。試用期滿由鄉鎮黨委、政府組織對錄用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辭聘,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簽訂聘用合同。
2.待遇。所聘用人員列鄉鎮政府下屬全額事業編制,享受相關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的,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其中一項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出現回避情形時,應主動提出。
(三)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五)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應按照防疫須知及身體健康監測記錄表及誠信承諾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否則取消后續資格。(附件3)
六、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李躍華 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
成 員: 趙合忠 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王玉霞 縣紀委副書記
盧慶董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柳照杰 縣委編辦主任
賀寶來 縣財政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長盧慶董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此次公開招聘的報名、審查、面試、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特別提醒:1.請考生隨時關注易縣政府網發布的招聘信息及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的應聘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本通知發布后,如疫情防控態勢突發重大變化,將按照上級指示精神,酌情調整變更相關工作安排。
咨詢電話:0312-8228059(人社局)
附件1、易縣2020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3、考生防疫須知及身體健康監測記錄表及誠信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