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教育局面向2021應屆招聘教師94名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大力實施事業單位人才延攬計劃,進一步加大我市教育引才力度,海口市教育局將于近期赴高校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正式在編教師。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市教育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
二、招聘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市直屬學校教師94名,具體崗位參見《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冬季赴高校招聘2021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2,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海口市人才優惠政策,并視崗位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或被認定為報考不誠信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2021年9月1日以后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已被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錄用、或已與其他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聘用合同的(含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定向或委培協議)人員;
(8)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人員身份和范圍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畢業),考試入圍的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大學在讀期間必修課和限選課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報考(在本公告發布前,必修課或限選課補考合格的可以報考)。
留學歸國人員取得相應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畢業),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2.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報考者須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注:2017年以后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同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要求最高學歷的前置各層次學歷中,僅限獲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對應學位的考生報考。
3.職業資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報名時需提供對應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數學教師資格證可報考要求初中數學教師資格證、小學數學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小學數學教師資格證不可報考要求高中數學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見附件4),承諾在入職后一年取得對應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2)報考英語教師崗位要求獲得專業英語四級等級及以上合格證書。應屆生不能提供的,須就專業英語四級等級合格證書提交承諾書(見附件4),承諾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專業英語四級等級合格證書資格。境外高校畢業生如無專業英語四級等級合格證書,須提供近年來的雅思考試6分或托福考試80分及以上成績單。
4.年齡要求
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五、報考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請考生于2020年12月2日上午登錄海口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haikou.gov.cn),進入報考專題,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及上傳證件照、身份證、成績單、獲獎證書、畢業生推薦表(函)等材料后,將由專家組于后臺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打印報名表,憑身份證、報名表及相應報考原件及復印件(詳見下方須提供的材料內容)參加相應考點資格審查。初審未通過的考生,建議不要前往報考現場。各考點報名時間截止至資格審查當日下午17時。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每個考點限報考1個崗位;
2.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畢業生,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
3.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及時間
1.設立“長春”、“武漢”兩個資格審查點。報名后初審通過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備齊報名表(網上初審通過后彩色打印報名表)、個人簡歷、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應聘材料到所報考點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才能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2.資格審查時間與地點:
(1)長春市,2020年12月10日上午8:00—11:30(東北師范大學校內),下午2:00—5:00(東北師范大學校外)。
(2)武漢市,2020年12月14日上午8:00—11:30(華中師范大學校內),下午2:00—5:00(華中師范大學校外)。
因疫情影響,以上時間、地點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海口市教育局網站或海口教育公眾號。
(四)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方法
考生在報名時須提供相關材料(具體詳見下款)。招考單位組織專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結合崗位特點,通過查閱資料、面談或專業測試(限音體美崗位)等辦法進行預評分。評分標準為:學歷、學位、學習成績、外語水平等占60%,職位所需其他條件(如在校及實習表現、人崗相適度、獲獎情況、科研創新成果等其他綜合素質表現)占40%。各崗位從預評分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以招聘崗位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某崗位報考者符合條件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的5倍,則以實際符合條件人員為考試人選。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有關事宜于資格審查當日公布在所報考的資格審查點,并同時在海口市教育局網站或海口教育公眾號公布。
2.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按以下順序提供并整理好資料,其中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交留復印件。
(1)基本材料
報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需有院系或教務處公章)、獲獎證書及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如資格審查時提供不了推薦表的考生,須提供院系推薦意見。如報考者為研究生的,還需提供前置學歷學位(如本科學歷和對應學歷的學位證書)。
報考人員需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的,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附件4)。英語教師崗位要求獲得專業英語四級等級合格證書,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合格證書提交承諾書(附件4)。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須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須就本人學歷學位認證提交承諾書(附件3)并接受資格審查;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②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畢業生。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③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3.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完整且真實有效,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須本人按時到達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3)現場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考試環節;
(4)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考前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5)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5年內不得調動或參加各類招聘(錄)考試。
六、考試
考試由面試和筆試兩部分組成,先組織面試,后組織筆試。
(一)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公告。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要求:進入面試名單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4.其他要求:面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完成面試的考生,當場組織筆試。
2.筆試方式:采取閉卷的方式。
3.筆試內容:主要進行公共基礎和教育基礎理論知識(含教育學、心理學)測試。
4.其他要求:筆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綜合成績計算和公布
考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分別按60%和40%的比重計入考試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各項成績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如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考試結束當天公布考試綜合成績,即考生面試和筆試全部結束離場后,可以到指定地點查看考試綜合成績。全部成績于考試結束當天在招聘點及海口市教育局網站或海口教育公眾號向社會公布;考試期間實行全封閉式管理,考生必須無條件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不服從指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確定入圍擬聘人選
考試完成當天,在海口市教育局網站、海口教育公眾號及招聘點向社會公告“確定入圍人員、選崗和提交三方就業協議時間”。除招聘崗位為1個的以外,對招聘崗位人數為2 個及以上的,通過組織考生選崗確定最終任教學校。即根據考生各自報考的崗位,以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按應聘人員的意愿選擇任教學校。如綜合成績同分者,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如面試成績再同分的,由同分者抽簽確定選崗順序。無故不參加選崗或選崗完成后,因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在空缺崗位中按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提交三方就業協議
選崗完成當天,擬聘人員按照《確定入圍人員、選崗和提交三方就業協議時間公告》中的有關要求和時間,將隨身攜帶的三方就業協議原件和身份證原件交由指定地點工作人員。
未發放三方就業協議書或需網上邀約的入圍考生,也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簽署承諾書。承諾三方協議發放之日起3日內(以協議寄出的時間為準)將本人簽名的就業協議書和就業協議書發放證明(內容須含三方協議發放時間,加蓋“就業指導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海口市教育局。網上簽約院校的入圍考生,須承諾在應約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完成簽約。逾期沒有完成上述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
我局待入圍考生三方就業協議全部收集完后,在三日內完成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意見,將三方就業協議書(學校聯及個人聯)寄送入圍考生所在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及考生個人。
逾期沒有簽訂三方就業協議的,以及簽訂三方就業協議又自愿放棄的,均視為自行放棄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可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畢業報到、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畢業報到
入圍人員畢業后憑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人事檔案等有關材料,于指定時間內到海口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到,由人事科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材料不全者取消錄用資格,三方就業協議同時終止,空缺崗位可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體檢、考察及公示
1.體檢
入圍人員畢業報到后,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考生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入圍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不進入考察環節。
2.考察
體檢合格的入圍人員進入考察環節。由招聘單位對其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海口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及公示期間,如考生放棄,或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錄用的,一律不予錄用。空缺崗位可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九、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有關程序報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未配合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三)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0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擬聘人員在簽約后至報到前,因違紀等原因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生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六)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資格條件不實或不符的,或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八)未被錄用者,報名時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還,請報考者自行留存。
(九)考生參加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都應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特別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臺地區)和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格遵守我國防疫隔離具體要求和規定,自行安排好相關行程事宜。
(十)招聘信息查詢途徑
海口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haikou.gov.cn
微信公眾號:海口教育
(十一)本公告由海口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紀委監督指導,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十二、聯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區長濱路市政府第二辦公區18棟南樓5041室。
郵編:570135
聯系電話:0898-68724595、68724597、68724598
技術支持電話:0898-68724600
監督電話:0898-68724591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節假日休息)
附件
附件1: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冬季赴高校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長春考點).xls
附件2: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冬季赴高校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武漢考點).xls
附件3: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冬季赴高校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5: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冬季赴高校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清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