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招聘事業編2人公告
來源: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12-02 16:41:39
2020年下半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納入事業單位報備員額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益二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海天佛國、漁都港城”——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學校分為新城和岱山二個校區,是一所以航運類專業為龍頭,海洋裝備制造、港貿物流、石油化工等專業(群)為主體,其它專業協調發展,涉海特色鮮明的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二、招聘計劃
見附件
三、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戶籍不限;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七)本市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本市縣(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還須出具同級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格式詳見附件2);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歷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至2020年11月25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四、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zimc.cn
其中,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作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五、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2、報名材料:
(1)《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格式見附件1,要求報送word格式,填全個人簡歷、粘貼本人近期免冠電子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研究課題、學術榮譽、工作業績等;
(5)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報名方式:報名材料要求完整、齊全,報名者應對上述證明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有資料均需原件掃描成PDF格式,一并發送至單位報名郵箱zszimc@126.com(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
本次招聘不限開考比例,每人限報1個崗位。
考核前將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應聘者需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證件(證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原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核資格。資格復審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核
學院組織考核組對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進行工作業績評估、專業素質測評、以及教育背景、專業方向、科研和工作經歷匹配度分析評議等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下一環節。考核工作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將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事業單位入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反映。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95118、監督電話:0580-2095018。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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