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朔州應縣第一中學校教師招聘10人公告
來源:應縣人民政府
2020-12-03 15:50:13
2020年應縣第一中學校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加強招才引智工作,根據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朔州市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招聘辦法(試行)》(朔組通字[2017]58號)和《應縣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招聘辦法(試行)》(應組通字[2020]2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為應縣第一中學校專項招聘引進一批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急需緊缺人才。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引才原則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引進人數
本次為應縣第一中學校專項招聘引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急需緊缺人才10名。
三、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政治素質好,思想品德好,品學兼優,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較強的組織、實踐能力。
3.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資格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4.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5.博士研究生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應(往)屆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和應(往)屆畢業的雙一流大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職人員;現役軍人;在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已經聘用的人員;在校學生(在讀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具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名人員在本次招考報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間已被各級黨政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四、引進程序
本次引才按照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引才公告發布后,分為以下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先進行博士研究生報名和資格審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擇優確定。如果報名人數多于引才崗位名額時,需增加面試環節。
第二階段:博士研究生報名考核完成后,剩余崗位用于引進碩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報名和資格審查后,采取“面試+考核”的辦法擇優確定。
1.公告發布
本次引才公告通過應縣人民政府網發布。
2.報名、資格初審
本次引才公告發布后,由縣教育局牽頭,縣第一中學校具體實施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在應縣一中教導處,報名時間: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參加報名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初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3份):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專業、畢業時間證明),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的一年內需取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
(3)留學人員須同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應聘的資格。
報名時,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由縣教育局和第一中學校將報名和初審情況上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
3.資格復審
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在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4.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教育局和第一中學校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在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面試按百分制,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按同一崗位從高到低排序,擇優按引進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若出現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引進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引才環節。
若出現面試成績相同難以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的情況時,則加試一場筆試,按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5.考核
考核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人社局、教育局、第一中學校負責具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業水平或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審核。應屆畢業生結合在校期間和畢業后表現進行綜合考核。未就業的往屆畢業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在考核環節自動放棄或考核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6.體檢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由縣教育局和第一中學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體檢。
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和地點等信息在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在體檢環節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7.公示
根據面試、考核和體檢結果,由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在應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8.聘用與管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引進人員,由縣教育局和第一中學校提請應縣第一中學校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引進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包括試用期一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情形),取消聘用。聘用后,在聘用崗位服務年限要達到5年(含試用期)。
應聘人員應做到誠信報考。對進入考核及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9.咨詢及其他事項
所有涉及本次引才方面的公告、成績公布、信息發布和情況通報等,均在應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及時關注查詢。
政策咨詢:
應縣第一中學校:13994926603 18635998988
監督舉報電話:13303491918
本公告由應縣教育局、應縣第一中學校負責解釋。
應縣第一中學校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工作領導組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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