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連云港東海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21人公告
江蘇省東海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大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力度,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拓寬我縣青年干部人才源頭儲備,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東海縣部分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江蘇省東海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和東海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
A11崗位需具有高中及以上語文教師資格(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考,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六)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同時取得相應學位。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七)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應聘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以及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方可報考。
(八)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2.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有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納入東海縣事業編制管理,享受東海縣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順序分三站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在東海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第一站:12月中下旬成都線
第二站:蘭州線
第三站:長春線
每一站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后報名截止,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崗位報名情況,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要求確定擬招聘人數并組織考試。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滿的崗位繼續接受報名,以此類推。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或核銷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每站擬招聘崗位報名和開考情況、招聘后崗位空余情況將及時在東海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五、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復審)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網絡報名。即日起接受報名(節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資格復審前一天12:00網絡報名截止。報名網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東海縣”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聯系電話:0518-87027336。
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2.現場報名。資格復審當天相應的時段內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攜帶《江蘇省東海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復審地點現場報名。
(二)資格復審
1.時間及地點
各招聘站點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江蘇省東海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安排》(將在東海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2.聯系人:高興仕,聯系電話:13585286916。
3.資格復審材料
(1)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各層次的學歷證書(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明。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如對資格初審或復審意見有異議,須在本站報名結束前向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聯系電話:13585286916。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東海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六、考試
應聘人員在考試等各環節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試方式
崗位代碼A01-A14崗位招聘的高層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擇優聘用;崗位代碼A15-A19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均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3)考生在筆試當天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碼”(支付寶搜索“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請防疫健康信息碼),并配合檢測體溫。“防疫健康信息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三)面試
崗位代碼A01-A14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崗位代碼A15-A19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A01-A14崗位的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A15-A19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七、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八、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東海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各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A11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十、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監督和舉報
東海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7027078。
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7027077。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江蘇省東海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3.江蘇省東海縣2021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