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解讀:推行告知承諾制 告別奇葩證明
【熱點背景】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向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行政機關以書面形式(含電子文本)將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行政事項的工作機制。2020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提出在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的基礎上,我國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
11月,相關負責人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 2020年12月31日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制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
【公考角度解讀】
[提出觀點]
近些年來“減證便民”行動,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踐取得了積極成效,對減少證明事項、簡化行政審批、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用“承諾”代替“證明”,探索建立“減證便民”的長效機制,,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深化,必將極大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
[原因分析]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可以徹底解決奇葩證明現象。很長時間以來,各類“奇葩證明”成為社會熱點話題,不僅讓民眾辦事心力憔悴,也損害了政府形象。盡管一段時間以來簡政放權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一些地方對政策執行不到位,還是存在群眾辦事難的問題、依然會存在一些無用的證明現象。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一種基于社會信用的機制,申請人向行政機關承諾自己符合申請事項所需的條件,但也要為其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制度。群眾自己對材料真實性負責,政府相關部分負責事后監督,減少了政府核實真實性的義務,徹底解決了奇葩證明現象。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可以為群眾辦事“減負”,為企業提供了更便利的營商環境。行政機關不再對申請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查,重新定義了政府和民眾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政府不再對材料真實性背書,降低了自身責任,讓政府和群眾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更加明確。政府通過減少審批,轉而以加強管理和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來實現社會治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了企業和群眾負擔,激發了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真正實現“門好進、臉好看、事情好辦”。
[對策措施]
堅持問題導向。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為導向,聚焦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
堅持高效便民。以社會普遍關注的領域和事項為重點,優化辦事流程,完善便民服務措施,進一步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堅持協同推進。加強與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信用體系建設、“互聯網+政務服務”等工作的銜接,充分發揮疊加效應,形成協同推進的體制機制。
堅持風險可控。結合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各部門行政管理工作實際,穩妥有序推進改革。堅持分級分類,精準確定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范圍,因地制宜,因類施策,分步推進,動態調整。落實放管結合、并重的要求,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有效監督承諾履行情況,實現過程可控、風險可控,維護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