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福州市晉安新店鎮招聘農村集體代理會計人員2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的工作要求,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集體代理會計人員。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2名農村集體代理會計人員,主要負責村級財務指導、賬務處理等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督管理工作。
二、資格條件
(一)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財務專業畢業,同時須掌握日常辦公軟件操作,有相關工作經歷人員優先。
(二)不得報名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身體有重大疾病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7日-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福州市晉安區新店鎮人民政府(福州市晉安區新店鎮秀峰路16號4層經管站)聯系方式:87935046。
3.報名需提交材料:簡歷,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張,身份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資格條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公布平臺:晉安區政府網新店子網(http://www.fzja.gov.cn/xjwz/zwgk/zfxxgkzl/)、新店鎮黨務公開欄。
(二)面試和上機操作
1.面試對象: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人選為面試對象。
2.面試內容:崗位所需的有關財務知識以及語言表達、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3.上機操作:面試通過的人選為上機操作對象。
4.面試和上機操作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決定聘用
堅持德才兼備、擇優聘用的原則,在對面試成績、考察結果進行綜合評價的基礎上,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晉安區政府網新店子網、新店鎮黨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
四、聘用方式和服務期限
本次招聘農村集體代理會計人員采取勞務派遣用工方式進行聘用,由我鎮與晉安區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協議,再由晉安區勞務派遣公司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被聘用人員工作的服務期限為3年,實行首聘試用期制,試用期為3個月。被聘用人員在3年服務期內,不得擅自離職、辭職。
五、用工待遇
1.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社會保險等部分組成,按照晉安區在職事業單位同等條件工作人員工資標準的70%(含五險一金)和獎金的75%核定執行,其中年度考核優秀的獎金可上浮10%。培訓及出差等費用,參照有關規定報銷。
2.三年服務期滿后,對表現良好并且愿意繼續留任的,實行三年續聘。
六、紀律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晉安區新店鎮紀委監督下,嚴肅公開招聘各個環節的工作紀律,做好保密工作,執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