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濟南商河縣選聘“鄉村振興工作專員”104人簡章
來源:濟南市商河縣政府
2020-12-06 09:22:22
2020年濟南市商河縣公開選聘“鄉村振興工作專員”簡章
為進一步打通本土青年人才回引渠道,引導各類優秀人才投身農村發展,進一步充實村級后備力量,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建強鄉村人才隊伍,濟南市商河縣計劃以鎮為單位公開選聘104名“鄉村振興工作專員”。有關事宜如下:
一、崗位性質
“鄉村振興工作專員”為“村級組織特聘崗”,選聘人員不具有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身份,實行合同制管理,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一般2年。合同期內,聘用人員須在村全日制工作,根據鎮和村黨組織安排,協助做好本村基層黨建、鄉村振興、脫貧攻堅、基層治理等工作。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農村工作,志愿長期扎根基層一線、投身鄉村振興、服務農民群眾,吃苦耐勞,奉獻精神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原則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3.中共黨員、熟悉農村基層工作的優先。
4.原則上,原籍或戶籍應為報考崗位所在鎮,具體要求以各鎮選聘簡章為準。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選聘單位規定的其他選聘資格條件。
7.曾受刑事處罰、參加過邪教或非法組織的;曾被開除黨籍、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受黨紀政務處分、處分期未滿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三、選聘流程
選聘工作以鎮為單位,委托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實施,一般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集中考試、組織考察、健康體檢、公開公示、選崗聘用等程序分職位組織選聘。選聘充分考慮報考人政治面貌、學歷、基層工作經歷和獲得表彰獎勵等因素,進行量化賦分,形成素質評價得分計入總成績。
四、崗位安排
選聘人員,一般回原籍或戶籍所在村任職;與原籍或戶籍所在村現任“兩委”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或兄弟姐妹關系的,實行回避,由選聘單位調劑至原籍或戶籍所在鎮其他村;其他回避關系,由選聘單位另行規定。
五、政策待遇
“鄉村振興工作專員”納入縣級“村干部后備人才庫”重點培養,正式黨員一般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非正式黨員一般任村委會主任助理,也可擔任村級其他組織負責人,具體由選聘單位結合實際作出安排。
鎮制定培養管理和考核辦法,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所在村黨組織負責日常管理,任期期間表現優秀的,優先按程序發展為黨員、選拔進村“兩委”班子。日常表現不盡職或考核不合格的,選聘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報酬待遇根據各鎮財力狀況,約每人每月2000—4000元,包括基本報酬、績效考核及個人和單位應當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金等,具體由鎮確定,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合同期滿,經鎮考察考核合格的,可續簽合同;合同期內進入村“兩委”班子的,解除勞動合同,報酬待遇就高執行。
六、其他事項
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和任職全程,凡弄虛作假、隱瞞舞弊的一律取消資格,已聘用的解聘并追究責任。選聘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存在徇私舞弊、優親厚友等違紀違規行為人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本次選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
考生報名、筆試、面試等環節,應當嚴格遵守新冠肺炎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注意個人防護,主動配合、服從管理。
公開選聘具體事宜參見各鎮選聘簡章。
商河縣誠摯歡迎熟悉農村工作,有意愿扎根基層的有志之士深耕故土,為家鄉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中共商河縣委組織部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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