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衛市生態環境局招聘12人公告
為解決我市環境執法與環境監測力量不足的問題,助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市生態環境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試的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環境執法輔助人員8名,環境監測輔助人員4名。
三、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
(一)招聘條件。
1.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具有中衛市戶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 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已與有關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在職人員應聘,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6. 每一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
(二)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 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 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4. 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 處于全區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禁考期的人員。
(三)崗位要求。
1. 環境執法輔助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限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化學類、化工與制藥類、法學類(參照《寧夏回族自治區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指導目錄》),具有2年以上社會工作經驗,具備2年以上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經驗者可不受專業限制并優先考慮,戶外高空作業適宜男性。
2. 環境監測輔助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限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化學類、化工與制藥類(參照《寧夏回族自治區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指導目錄》),具有2年以上社會工作經驗,戶外高空作業適宜男性。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所需資料:報名表(自行下載填寫《中衛市生態環境執法監測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原件及所有資料復印件1份(戶口本復印件為戶主頁+個人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藍底)。
2. 報名方式:攜帶報名所需資料到中衛市生態環境局,現場上交《中衛市生態環境執法監測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及其他資料,并將報名所需資料原件掃描件和《報名登記表》電子版打包發送至:zwhb2209@163.com,發送時須將文件名統一標注為“姓名+生態環境局”(標注不清晰、資料提交不完整,視為無效報名)。
3.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8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4. 報名地點:中衛市生態環境局412辦公室(沙坡頭區麗景街6號)。報名人員要準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保持通信暢通,為個人填報信息真實性承擔相應責任。本次招聘不接受電話報名。
5. 報名咨詢電話:0955—7012209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職位及條件要求,對報考人員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審查意見;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電話告知并說明具體理由。
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
(三)面試。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并將結果公示。符合條件的,將通知本人參加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的面試。面試將按崗位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主要考核報考人員公文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及臨場應變能力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組由5—7名考官組成,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設主考官一人,主持面試工作。
(四)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并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
(五)政審。
體檢合格者,由市生態環境局進行政審考察。
1.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情況。
2. 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誠信記錄、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在公告發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并確有事實依據,經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可取消招聘資格。
3. 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對經考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進行聘用,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后,依據《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合同制管理,并報市財政、人社等部門備案。
五、招聘人員待遇
根據《中衛市生態環境局聘用人員管理制度(試行)》、《中衛市生態環境局聘用人員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試行)》及《中衛市生態環境局聘用人員薪酬管理制度(試行)》,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工資為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的人員應發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每月2600元,基本工資每三年上調一次,每次增資50元)+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標準為每年20元,逐年遞增)+績效工資(分三個檔次發放,上限300元)+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平均3000元)。
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單位為聘用人員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配套繳納住房公積金,聘用人員各類保險個人承擔部分由個人自行承擔。
中衛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