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頭市水務局下屬市河道堤防建設管理中心招聘碩士研究生3人公告
來源: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12-11 08:19:14
汕頭市水務局下屬市河道堤防建設管理中心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和《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人才有關問題的實施細則》(汕人社〔2019〕143號)等有關規定,汕頭市水務局下屬事業單位--汕頭市河道堤防建設管理中心擬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3名。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汕頭市河道堤防建設管理中心為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承擔編制市行政區域內韓江、榕江、練江流域的綜合規劃工作,協助協調流域跨區水事關系;承擔下埔、梅溪、海門灣、練江等橋閘建設管理和維修養護等工作;承擔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相關區開展韓江、榕江、練江及汕頭大圍河道堤防建設管理工作等。
二、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博(碩)士研究生或經教育部認證的海外留學博(碩)士。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79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福利待遇、培養管理措施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符合《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汕人才發〔2020〕1號)條件的,享受相應薪酬、福利待遇及培養管理優惠政策。
四、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汕頭市水務局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網絡報名應聘人員需將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報名電子郵箱:stswrsk@126.com。
2.報名時間:從發布招聘公告開始至2020年12月25日,期間,12月12日(周六)、13日(周日)正常接受咨詢。
3.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寫《汕頭市水務局公開招聘博(碩)士研究生的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并由本人簽名掃描后報送;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原件;其中,202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高校畢業生推薦表等材料。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應聘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其應聘的書面證明材料。
4.資格審核:由汕頭市水務局組織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并通過短信或郵件方式反饋審核結果。
5.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3)報考人員應按《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具體專業”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崗位要求專業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碩士研究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二)招聘方式
1.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試方式。
2.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汕頭市水務局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及內容:采用問答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水利專業能力和崗位匹配情況。
4.最低合格線的設定: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資格復審。面試前,汕頭市水務局須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對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或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6.組織實施:面試工作由汕頭市水務局負責。
(四)成績公布
在面試結束時,向應聘人員公布面試成績,并于面試結束當天依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按崗位招聘人數從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同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市水務局將面試合格人選、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汕頭市水務局官網發布,同時在用人單位張榜公布。
(五)體檢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市水務局組織實施。
目前執行的標準為:《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3.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并在市水務局官網發布。考察工作由汕頭市水務局按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七)擬聘人選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汕頭市水務局官網及用人單位發布(張榜)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九)遞補事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試合格人選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截止至擬聘人選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嚴肅公開招聘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七、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聯系部門:汕頭市水務局人事科(0754-88545006)
監督部門:汕頭市紀委監委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0754-88135827)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附件:
汕頭市水務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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