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長江水利委員會河湖保護與建設運行安全中心招聘9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的有關要求,經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批準,長江水利委員會河湖保護與建設運行安全中心(籌)(以下簡稱河湖保護與建安中心)2021年度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河湖保護與建安中心作為長江水利委員會水利督查工作的支撐單位,主要承擔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工作,承擔流域河湖管理與保護等重點業務領域監督檢查的具體工作;承擔流域內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技術工作和監督檢查;承擔長江流域重點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參與重大水利項目建設的督導、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考核等工作,參與水利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流域內中央水利投資項目稽察工作,承擔流域水利工程安全鑒定、安全評價、安全監測的管理工作,承擔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標準化及考核工作;負責長江防汛機動搶險隊工作、中央防汛抗旱物資管理。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全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崗位(見附件)
四、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敬業精神;
(三)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本科不超過30周歲(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不超過32周歲(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相對應的學位;
(六)具備崗位要求的素質和能力;
(七)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凡受紀律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招聘人員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受聘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現行政策和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于2020年12月11日起在長江水利網、長江水利人才網和長江委信息網上發布。
七、公開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1日-12月30日
報名方式:網絡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應聘者登陸長江水利人才網(www.cjrencai.com)招聘考試系統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網上報名咨詢電話:崔老師,郭老師027-82926601,82828640。
(二)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河湖保護與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完成后,于2021年1月6日在長江水利網、長江水利人才網、長江委信息網發布《長江委河湖保護與建設運行安全中心2021年度公開招聘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公告》。
應聘者提供的報考信息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復審及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經資格審查、確認,招聘崗位資格合格者不足招聘人數的3倍時,取消該崗位招聘工作并通知應聘者。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筆試、面試或綜合成績確定合格分數線。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見初審合格公告和準考證。
1. 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總分100分,時間2小時。
2. 面試
同一崗位,按錄用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前三名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不足1:3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不超過25分鐘,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3. 成績匯總
綜合成績為100分,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權重計分。
(四)體檢
依據綜合成績,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項目、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參加體檢的人員應在用人單位的統一安排下,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應聘者在考試、體檢期間的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自理,體檢費用由河湖保護與建安中心承擔。
(五)考核
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由河湖保護與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考核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1)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3)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紀律的;
(4)報名資料與檔案記載不符的。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經河湖保護與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并報黨委研究后,決定是否按照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或取消該崗位。
(六)公示與聘用
河湖保護與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長江水利網、長江水利人才網、長江委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合格的人員,報長江委人事局備案審批后,由河湖保護與建安中心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受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應首先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武漢市解放大道1863號長江水利委員會河湖保護與建設運行安全中心(籌)辦公室,郵編:430010
聯系電話:027-82828841、027-82828469
聯 系 人:徐藝暢、劉家棟
九、監督、回避及投訴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涉及與應聘者有夫妻關系、直系血緣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回避。
監督電話:
長江委人事局,電話: 027-82820348
長江委河湖保護與建安中心紀委,電話:027-82826087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湖保護與建安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招聘崗位
長江委河湖保護與建設運行安全中心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