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洱縣2020年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為貫徹“六保”要求,落實“六穩”工作,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民政廳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設置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48號)和《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洱市民政局普洱市教育體育局普洱市財政局轉發關于設置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的通知》(普人社發〔2020〕195號)文件要求,結合寧洱縣行政村(社區)服務崗位的需求,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寧洱縣2020年計劃招聘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18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寧洱縣2020年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招聘簡章》(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國民教育畢業生(應屆指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畢業生);
2.報考人員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日;
3.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所報考崗位;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要求
1.非普洱市戶籍生源,于2020年12月1日前遷入普洱市各縣(區)的,視為普洱市各縣(區)戶籍可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2.非普洱市戶籍到普洱市就學人員,戶籍遷入學校集體戶的,不視為普洱市戶籍,不得報考有普洱市戶籍限制的崗位。
3.原為普洱市戶籍,因就學將戶籍遷出到所就學學校集體戶口或學校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的,視同普洱市戶籍可報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原為普洱市戶籍,因其他原因將戶籍遷出的,不再視為普洱市戶籍,不得報考有普洱市戶籍限制的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20年畢業生(含取得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在讀的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現役軍人。
4.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時間:2020年12月16日-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點:寧洱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報考人員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考人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寧洱縣2020年城鄉社區服務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附件2)1份;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2寸彩色正規照)。
(二)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寧洱縣設置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協調小組抽調工作人員負責審查。報考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寧洱縣2020年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
特別提醒:請報考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允許做任何修改。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己負責。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五、招聘程序
(一)面試
1.面試時間。2020年12月18日
2.面試地點。寧洱縣青少年活動中心
3.面試方法。無領導小組討論
4.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程序。在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與進入后續招考程序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等后續程序的人員。
(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醫院:寧洱縣人民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醫院;體檢費用自理。
因個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完成體檢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在面試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三)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掌握考察人選在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決”;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者,在面試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洱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e.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3.選崗:公示期滿后,按考生面試成績高低排名進行選崗。同分情況下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優先聘用。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由寧洱縣設置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協調小組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減少招聘人數或降低開考比例。
4.城鄉社區服務崗位人員應發工資2787元/人·月(含個人五險繳費部分和單位按規定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約887元/月)。
5.根據相關規定,城鄉社區服務崗位的服務周期原則上不低于1年,最長不超過3年。聘期屆滿后,如繼續設置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續聘。聘期屆滿解聘的,當地政府和用人單位不承擔兜底分流責任。
用人單位與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雙方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應到政府人社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備案,按照屬地參保的原則,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6.因考生放棄聘用的,在面試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依次遞補。自愿放棄人員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因聯系不到考生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做簽名情況記錄。
六、招聘紀律
(一)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遵守回避規定。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履行公開招聘職責時,與應試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和我省規定進行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七、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四)鄭重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面試當天,考生應佩戴一次性醫用防護口罩,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出示“云南健康碼”,配合進行體溫測量,按照指引進入考點候考場所。
(二)“云南健康碼”為綠碼的人員,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正常參加面試。
(三)“云南健康碼”為黃碼的人員,須提供面試前7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進入考點參加面試。
(四)“云南健康碼”為紅碼的人員,須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醫學隔離觀察證明、面試前7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進入考點參加面試。
(五)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須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學隔離觀察證明、面試前7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進入考點參加面試。
(六)在工作人員核對信息時和面試進行時考生不得戴口罩,其他場所或時間應戴醫用防護口罩。
九、聯系方式
中共寧洱縣委組織部0879—3235213
寧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9—3209172
寧洱縣民政局0879—3232400
寧洱縣教育局0879—3232909
十、本公告由寧洱縣設置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協調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寧洱縣設置城鄉社區服務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
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協調小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