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山市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工作需要,經局黨委研究同意,決定面向江山市范圍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2020年,我局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江山市散裝水泥發展中心計劃在江山市范圍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面試、嚴格考察、擇優選調的方式進行。
(一)基本條件: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愛崗敬業,作風正派,團結協作;愿意履行義務,廉潔奉公;身體健康;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新錄用、聘用未滿2年的;
4.在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不含鄉鎮(街道)〕;
5.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
6.在鄉鎮(街道)工作未滿5年。
(二)具體的職位資格條件:參加選調的人員必須具有江山市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份,年齡40周歲以下(年齡40周歲以下為1979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測試(特定職位)、面試、考察、辦理相關手續等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江山市商務局401辦公室(江山市區北關路22號)。
3.需攜帶的材料:報名表1份(附件自行下載填寫,經現編制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蓋章),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與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的,一寸免冠近照1張。
4.職位選調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須達到1:2開考比例才可開考,報名者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和委托書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由江山市商務局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發放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三)筆試
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含寫作)。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為5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實際選調職位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面試(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分并列現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若面試階段出現空缺,不予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察。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江山市商務局組織實施,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及用人單位選調崗位的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
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辦理相關手續
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為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將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選調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使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因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實被取消選調資格或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資格,在擬選調人員上報審批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選調人員上報審批之后,因擬選調人員主動放棄選調資格或被取消選調資格的,不再遞補。
擬選調人員收到擬選調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江山市商務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選調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各類招考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選調考試無關。
(二)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涉及違法違紀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公開選調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監察、駕駛員職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六)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它報考所須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江山市商務局聯系,聯系人:陳嫻靜,聯系電話:0570-4693663。
江山市商務局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