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按照浙江大學“雙一流”建設總體要求,堅持“政府主導、校企協同、復合交叉、國際合作”,主要承擔高水平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和企業工程師培訓、校企合作服務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工程教育創新崗專任教師2人,為專業技術崗位。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專業/學科及其他要求見下表。
崗位 名稱 | 招聘人數 | 專業/學科 | 其他要求 |
工程教育創新崗專任教師 | 1 | 電氣工程類 | 1.具有國內外知名高校博士學位,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2月23日后出生)。 2.取得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教育創新相關工作不少于2年。熟悉本專業領域基礎理論,具有工程實踐經驗,具備履行工程理論教學和實踐指導工作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指導工程實訓的技術水平;具有相關領域的技術開發、成果轉化、技術支撐等工程應用能力 3.具有博士后研究經歷或三年以上相關工程領域企業工作經歷者優先。 |
1 | 能源環境工程類 |
注:學歷(學位)、職稱的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網上報名結束時間。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16:00。應聘人員請在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材料發送電子郵件至gcsxy@zju.edu.cn。郵件主題請標明“姓名+專業+工程教育創新崗專任教師應聘”。
應聘材料應包括:
(1)個人詳細簡歷(自本科開始至申請之日連續的學習、工作簡歷,發表的論文、著作目錄,主要教學、科研成績,承擔的科研項目、專利及獲獎情況等);
(2)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掃描件。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復印件;
(3)代表性論文(三篇)、著作、負責或作為主參(前三)的科研項目、授權專利和項目獲獎、成果轉讓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
2.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應聘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二)考試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形式進行,包括試講、學術報告及面試。考核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進入考核程序。
(三)體檢、考察
根據考核結果,按招聘計劃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招聘單位網站(http://pi.zju.edu.cn/,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 “人才招聘”);
2.主管部門網站(http://hr.zju.edu.cn/cn/,浙江大學人事處“招聘信息”);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浙江大學(人事處):0571-88981959
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096717。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