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巴林右旗公安局第二次選用工作人員的通知
根據(jù)《巴林右旗公安局選用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右人社發(fā)〔2020〕178號)的有關要求,結合選用工作第一次報名實際,經(jīng)巴林右旗公安局選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并報旗委、旗政府同意,開展第二次選用工作人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用計劃
本次巴林右旗公安局選用工作人員為9名,全部為男性。其中蒙漢兼通5名。
二、選用工作原則和程序
選用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雙向選擇的方式,按照發(fā)布選用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確定初步人選、考察政審、體檢、確定選用人員、公示、調入等程序進行。
三、選用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二)自愿從事公安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能夠嚴格遵守相關保密規(guī)定;
(三)巴林右旗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斜視、無色盲、無重聽、無口吃、無紋身、無精神類疾病、無嚴重傳染病;
(五)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六)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七)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四、選用辦法
(一)發(fā)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
1、發(fā)布選用公告時間:2020年12月14日;
2、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8日;
3、報名地點:巴林右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旗人民政府五樓520室);
4、報名時需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統(tǒng)一制式并填寫完整的《2020年巴林右旗公安局選用工作人員審核審批表》;
5、資格初審工作由巴林右旗公安局選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jù)報名條件對所有報名人員學歷、年齡、身份和其他相關信息及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不予接受報名。
(二)選用及人員初定
巴林右旗公安局選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按照優(yōu)先選用條件依次篩選,并確定初步人選。
優(yōu)先選用條件按照遞進關系分別是:
1、能夠熟練掌握和使用英語、日語為第一篩選條件;
2、具有法律類專業(yè)、公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人員為第二篩選條件;
3、以年齡較小人員為第三篩選條件;
4、如通過以上條件篩選產(chǎn)生的人員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情況,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考察及政審階段,最終確定人選以考察和政審結果為依據(jù),報巴林右旗公安局選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五、體檢
體檢工作依據(jù)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在選用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選用資格,從參加選用人員中按照排列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由旗公安局、旗人社局組成聯(lián)合考察組進行。按照德才兼?zhèn)浜弯浻萌嗣窬煺彈l件的標準,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政審材料,對考察政審不合格者,取消選用資格,從參加選用人員中按照排列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選用考察政審合格后,將擬選用人員名單在巴林右旗政府網(wǎng)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者,先到崗工作,待事業(yè)單位改革完成,編制人員解凍后再辦理編制和人員調整事宜。
八、待遇
被選用人員享受與旗公安局未轉警事業(yè)編制人員同等待遇。
九、紀律監(jiān)督
巴林右旗公安局選用工作人員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實施,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選用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對虛報、瞞報個人信息的人員取消選用資格,對違紀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十、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本次選用工作,保證選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決定成立巴林右旗公安局選用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包 剛 旗政府副旗長、旗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孟和巴拉 旗公安局政委
牧 仁 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成 員: 張志鈞 旗委編辦副主任
朱麗麗 旗紀委監(jiān)委駐旗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組組長
李學臣 旗公安局副局長
賽西亞拉圖 旗財政局副局長
李 丹 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牧仁兼任,副主任由李學臣兼任,工作人員由旗公安局、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員組成。
報名咨詢電話:0476—6216202
監(jiān)督舉報電話:17804966721
中共巴林右旗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巴林右旗公安局
巴林右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