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響水縣灌江高級中學赴哈爾濱師范大學招聘教師31人公告
響水縣灌江高級中學2020年赴哈爾濱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40號)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響水縣灌江高級中學赴哈爾濱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赴哈爾濱師范大學招聘事業編制教師31名,其中D12—D20崗位為僅限研究生應聘崗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響水縣灌江高級中學2020年赴哈爾濱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自愿服從組織分配,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須取得與應聘崗位學科一致且不低于崗位學段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高校應屆畢業生(2021屆高校畢業生,2019、2020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根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須承諾在自試用期起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2017年及以后入學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也可應聘),其中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5.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聘用在省內外中小學教學崗位工作達5年(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1日)、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36條規定存在回避關系人員;
(4)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1.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 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報考者可通過電腦端訪問上述網址,個人注冊后即可報名(通過微信掃碼);或手機端直接掃描右側二維碼進行注冊登錄,也可通過手機端關注“響水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教師招聘”,進行報名。
(1)報名信息、照片上傳時間:
2020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5日18:00;
(2)資格初審時間:
2020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5日18:00;
(3)陳述申辯:
2020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5日18:00;
(4)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
2020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5日18:00。
2.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公告,對照公告中報名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電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內,素顏、淡藍色背景)。縣教育局負責對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以崗位代碼為準),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必須是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3)僅限研究生應聘的崗位(D12—D20,下同)設1:2開考比例,其他崗位設1: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未達開考比例的,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不能降低開考比例或降低開考比例后報考人數仍然不足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15-68878020(響水縣教育局人事科)
5. 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按通知規定時間在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和資格復核
考試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均為100分,均設60分為合格線。僅限研究生應聘的崗位不組織筆試,直接進入面試。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參考資料,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1.筆試。筆試主要考查應聘崗位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本校以外的考生需按學校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準備工作,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2.筆試結束后,考生可在現場確認點查詢筆試成績。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尾數同分者一并跟進),不足的按實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現場確認點公布。進入面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現場確認點領取面試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3.資格復核。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核(含僅限研究生應聘崗位),考生須提供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提供材料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①身份證;②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021屆高校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9、2020屆尚未落實工作、學習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所提供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必須為未簽訂過的空白版,并現場簽寫《未就業承諾書》);③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的不需提供,須現場簽承諾書);④個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證件照2張(貼在《報名登記表》背面)。
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①身份證;②本科及研究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④職稱證書(沒有的不需提供);⑤個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證件照2張(貼在《報名登記表》背面)。
歸國留學人員另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面試。采用上微型課和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查課堂教學能力。面試時間15分鐘,其中微型課10分鐘,答辯5分鐘,總分為100分。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封閉進行備課(時間40分鐘)、上微型課、答辯。面試成績由評委組當場告知考生。面試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5.總成績計算方法:僅限研究生應聘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
6.簽約。考試結束后,在筆試、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筆試、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若總分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若總分相同,筆試和面試成績亦相同,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地點另行通知),并簽訂意向性協議。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和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標準執行。
2.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成績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方法與確定體檢人員方法相同),同時所簽訂的意向性協議失效。
六、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備案,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如出現個人明確放棄或其他導致擬招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方法與確定體檢人員方法相同),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2. 擬聘新教師須在2021年9月1日前將個人檔案寄送至響水縣教育局檔案室,2021年8月1日--31日向響水縣教育局人事科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符合先上崗再考證人員提供承諾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原件,如因疫情影響,無法提供上述證書的,需由畢業學校出具相關書面說明。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檔案未轉入的,取消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的首聘服務期一律為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4.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縣內學校服務期未滿協議期限申請辦理調出、辭職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承諾自試用期起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人員,未在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七、回避
應聘人員與應聘學校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校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教師崗位。
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八、待遇
被聘用人員經縣相關部門審批后辦理編制手續,享受我縣同類教師同等待遇。
九、紀律監督
響水縣紀委第四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對本次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0515-68878011。
十、招聘工作咨詢
咨詢電話:0515-68878020(響水縣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相關政策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
1.響水縣灌江高級中學2020年赴哈師大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響水縣灌江高級中學2020年赴哈師大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響水縣教育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