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溪口鎮人民政府關于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上杭縣溪口鎮人民政府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辦公室工作人員(編外聘用)1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素質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2.能熟練掌握電腦辦公軟件操作,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
3.應聘人員須已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不限;報考者用于報考的學歷和專業,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4.招考范圍為上杭縣,即報考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報考時常住戶口(含持有的《居住證》,下同)在上杭縣轄區內,或者上杭縣轄區內的生源畢業生(即上杭縣考入第一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并取得學歷)。
5.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性別不限,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國有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6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到溪口鎮三樓黨政綜合辦公室報名。聯系電話:0597-3132001,聯系人:黃女士。
3.報名須提交材料:
(1)《報名登記表》1份,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于制作準考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聯系人:黃女士,聯系電話:0597-3132001。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報名時由鎮組織辦按照報考條件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須進行電腦操作測試,主要測試的電腦辦公軟件操作能力;電腦操作測試合格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不可報名。
3. 報名結束后,溪口鎮對資格初審合格并電腦操作測試達到合格線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方可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條件以資格審查為準。
4.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招聘考試
根據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情況,按以下辦法組織考試。
1.如果報名人數不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由招聘單位通過考核方式(含崗位工作要求的業務知識和能力等方面考核)招聘,考核方案另行制定,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2.如果報名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將按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公示
1.考察
(1)確定考察對象。參加考試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確定的最后1名考察對象有同分數者,以學歷高、年齡小順序優先。通過考核方式(含崗位工作要求的業務知識和能力等方面考核)招聘,考核方案另行制定,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2)通過考核或考試方式確定的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溪口鎮組織實施,主要了解確認考察對象在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上述規定的招聘條件要求。
(3)如相關崗位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按該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含優先順序)依次遞補考察對象人選。
2.公示
(1)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的結果,由溪口鎮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在相關公示欄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崗位聘用人員。
(五)聘用及管理
1.首次聘用,聘用合同的期限為3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雙方同意,可以辦理續聘。
2.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內的,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3.招聘人選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取消該人員的聘用資格,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如有聘用人員在半年內離職的,招聘單位可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相應崗位的人員。
4.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按本單位編外人員待遇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薪酬待遇
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溪口鎮人民政府編外人員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執行,食宿自理。
五、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3.本次招聘解釋權歸溪口鎮人民政府。
溪口鎮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上杭縣溪口鎮政府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