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〇年桐廬縣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公告
桐廬縣人民法院決定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助法官從事審判、執行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輔助性工作。
二、招錄人數
桐廬縣人民法院計劃招錄司法雇員7名,性別要求2男5不限(詳見附件)。
三、招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年齡18周歲至28周歲(截至招考開始報名之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桐廬縣人民法院政治部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桐廬縣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 (見附件)后現場報名。請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護工作,并持健康碼綠碼。
4.報名須提交的材料及裝訂順序:
(1)桐廬縣人民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 (報名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5.資格初審:2020年12月26日、27日。桐廬縣人民法院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二)考試及面試
采取考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司法雇員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1.考試
(1)司法雇員考試分為崗位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筆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知識和法律基礎知識。
(2)考試時間為2021年1月3日,上午9:30—11:00專業基礎知識筆試;下午14:00開始專業技能測試,每場30分鐘。
(3)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桐廬縣人民法院521辦公室。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4)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未達到1:2的,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
2.資格復審
面試進行前,桐廬縣人民法院對擬參加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3.面試
有關面試安排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桐廬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及桐廬縣人民法院門戶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考察
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桐廬縣人民法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桐廬縣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及微信公眾號、桐廬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桐廬分公司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六、其他事項
(一)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報名人數不足招錄人數2倍的,經招錄單位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1,若低于1:1,核減崗位并層報上級人民法院。
(三)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應及時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五)如有疑問,可咨詢0571-58592971。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舉報電話:0571-58592967
附件:
桐廬縣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