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盟烏蘭浩特市引進教育類人才23人公告
烏蘭浩特市“綠色通道”引進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大學及“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類人才公告
為深入實施教育強市、人才優先發展戰略,不斷滿足我市教育高質量發展對高層次教師隊伍的迫切需要,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師資隊伍,根據工作需要,烏蘭浩特市計劃通過“綠色通道”方式,引進教育類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才方式
采取招聘會現場招聘與考察相結合方式進行。
二、引進人才計劃
面向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西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及“雙一流”建設高校(原“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2021年應屆畢業生公開引進23人。招聘崗位詳見《烏蘭浩特市“綠色通道”引進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大學及“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類人才計劃表》(附件一)。
三、引進人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
3.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學習成績優良;
4.畢業生所學專業與招聘計劃所需學科教師專業對口,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按照國家人社部印發的《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要求,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于正式聘用前取得教師資格;
5.沒有違紀違法記錄,未受過任何處分。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正在立案調查的人員;
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3.因學業未完成而導致2021年無法如期畢業的人員;
4.在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人員。
四、招聘時間和地點
會議名稱:2021屆高校碩博士畢業生就業專場雙選會
面試洽談時間:2020年12月19日
面試洽談地點:內蒙古大學
五、引進人才招聘小組
由烏蘭浩特市教育局負責組成引進人才招聘小組,審核報名人員資格并確定進入面試洽談人員名單,面試合格者簽訂用人協議。
六、引進人才程序
(一)應聘人員需提交材料
1.應聘人員填寫《烏蘭浩特市“綠色通道”引進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大學及“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類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二)一式兩份;
2.居民二代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3.個人簡歷和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面試洽談
招聘小組對應聘者進行面試洽談。面試題目由招聘小組自行擬定。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將現場與用人單位簽訂用人協議。
(三)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在體檢及考察前應向烏蘭浩特市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
1.學籍檔案;
2.學歷證書;
3.學位證書;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教師資格證;
6.獲獎證書及在校期間各科成績(蓋學校公章)。
(四)體檢及考察
體檢及考察工作將于應聘人員入職前由烏蘭浩特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五)公示
經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烏蘭浩特市政府網站(http://www.wlht.gov.cn/)上公示7天。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
(六)崗前培訓與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的,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辦理聘用、進編手續。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的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務期5年。聘用合同中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崗位性質及待遇
(一)聘用崗位性質為教育事業編制,享受烏蘭浩特市教師事業編制人員的相關福利待遇。
(二)烏蘭浩特市教育局利用企業贊助的教育資金一次性給予正式聘用人員安家補助費5萬元。
八、其他事項
(一)報名咨詢電話:0482-8246990/8213635
(二)監督舉報電話:0482-8245455
附件一:烏蘭浩特市“綠色通道”引進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大學及“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類人才計劃表.xls
附件二:烏蘭浩特市“綠色通道”引進教育類人才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