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江蘇省應急管理廳直屬事業單位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教學、科研一線工作。
4.年齡要求: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稱的,年齡要求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職稱的,年齡要求放寬到50周歲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應屆畢業生應于2021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3日9:00—2021年1月17日16:00。
(二)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網上電子郵箱報名。網上報名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考人員認真閱讀“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將報名所需材料按照要求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
3.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絡報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及聘用資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5.本次考試開考比例為1:3,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核減相應招聘崗位,直至取消該崗位。
6.報名所需材料(證件均為掃描件)
(1)《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本科及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認證證書。
(3)本人二代身份證、1寸藍底免冠照片;
報考者須對照自身實際情況將以上要求的所有報名材料壓縮打包發送至1506886789@qq.com郵箱,郵件主題及壓縮包名稱以“姓名+崗位代碼+專業”的形式命名(如“張三+C3+環境工程”),不按照要求命名、發送即視為報名材料不符合報考要求,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報名時間截止后發送應聘材料的人員不予受理。請據實填寫個人信息,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如在招聘各個環節發現有虛報和瞞報,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工作人員收到應聘材料后,將進行資格初審并與報考人員回復確認,如未收到回復或有異議,請于1月18日至1月19日與學校聯系,逾期視同自行放棄。
三、資格復審
各崗位開考前均需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查驗相關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以及崗位資格條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同時收取報名費100元。
復審不通過、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與其取得聯系的,均取消應聘試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網站上進行公布。
四、考試
招聘崗位中,C1—C16崗位為試講、面試,C17崗位為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報考C17崗位的人員應同時提供本人研究方向的相關資料,主要包括發表的論文論著、研究生畢業論文等。
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教學能力,由評委對考生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等因素做出評價。具體試講辦法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試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試講成績由主評委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試講結束后,依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分數相同者一并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綜合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按照學院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具體面試辦法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主評委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專業技能測試按照學院制定的辦法執行,具體測試辦法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專業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總成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總成績=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50%。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各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以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試講成績也相同,則通過加試方式(面試)確定排名,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同時須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要求。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學院組織考察,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學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考核不合格者,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未能按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七、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人事處負責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6—87815186、87815013,聯系人:王老師
八、招聘工作監督
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516—87815015,聯系人:劉老師
江蘇安全技術職業學院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