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2020年合同制聘用制人員招聘公告
長春大學坐落在素有“北國春城”之稱的吉林省長春市,是一所底蘊厚重、特色鮮明的省屬綜合性大學。學校現有三個校區,總占地面積102萬平方米,有21個教學院部,60個本科專業,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十大學科門類。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7525人。學校現有專任教師863人,其中正高級123人,副高級297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251人,碩士學位的教師498人。學校有中央直接聯系高級專家、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教育部新世紀人才、全國技術能手、省高級專家、省拔尖創新人才、省有突出貢獻專家 、長白山學者、長白山技能名師等各類高層次人才48人次。學校在國家和省級教學成果獎評選中,獲國家級獎2項,省級獎46項。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2個,省級特色專業8個;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2個,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0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學科8個,其中優勢特色學科7個、新興交叉學科1個。學校連續四次躋身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發布的“全國普通高校創新人才培養及學科競賽評估結果TOP300”榜。
面對新征程,將強化內涵發展,突出辦學特色凝練, 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不斷向具有鮮明特色的應用研究型大學建設目標邁進。為實現學校的宏偉奮斗目標,促進學校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經學校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招聘碩士等優秀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5個崗位共招聘碩士等人才6人,具體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長春大學2020年12月合同制聘用人員招聘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一般崗位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2月21日至2002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其他崗位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12月21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6.2021年7月31日以前能夠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可以報名;在國外取得學歷的考生,需要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21年畢業生(2021年8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0年12月21日—23日。
(二)報名方式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
2.報名地址:長春市衛星路6543號長春大學綜合樓B區1312室
3.報名咨詢電話:0431-85250106
報名提交材料:
(1)《長春大學合同制聘用人員應聘報名表》(附件2)的電子版和紙質版兩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本科和碩士階段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留學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同時提交個人簡歷一式兩份。
(6)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人員應如實、按要求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資格審核
學校對應聘人員的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核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考核環節。請考生隨時關注長春大學人事處網站,并保持通訊暢通,與考試相關的事宜會在網站發布通知或采取電話通知的方式告知。
四、招聘考試
一般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本次招聘所有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一個工作日面試人數最大值時,視情況對報考該崗位考生進行加試并按1:3確定面試資格人選。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定程序參加面試,其加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
五、體檢與考察
教師崗位面試及格分數線為65分,其他崗位面試及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結束后,在達到及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學校在人事處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若有政審、體檢不合格者或聘用前自動放棄資格的,根據用人崗位需要依面試成績由高至低酌情遞補。
對本次招聘人員采取合同聘用制的方式聘用和管理,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兩個月,工資按全年十二個月發放,學校按相關政策繳納“五險一金”。合同制聘用人員相關待遇及管理規定參照《長春大學合同制聘用管理暫行辦法》和《長春大學合同制聘用人員聘期等級考核辦法(試行)》執行。
八、其他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長春大學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