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工作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的意見>的通知》(鄂辦文〔2020〕35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黃石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黃辦文〔2020〕23號),為進一步激勵引導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擔當盡責、干事創業,決定開展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計劃數
此次專項招聘擬面向黃石港區、西塞山區、下陸區、開發區·鐵山區所轄街道范圍內的在崗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公開招聘17名事業編制人員。具體情況如下: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 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表現優秀、群眾認可度高;
3. 年齡在就業年齡段;
4. 在社區連續任黨組織書記6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
5. 一般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6. 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7. 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8. 首次招聘以2020年12月31日為時間節點,計算連續任職年限,劃分就業年齡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納入招聘范圍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以及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4.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專項招聘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為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符合條件的黨組織書記應選擇任現職所在城區提供的招聘崗位報考,不得跨城區報考。報考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包括街道(片區、新區、管理區)黨(工)委集體研究同意的證明]到各城區組織部門參加報名及資格審查。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報名或報考人員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能參加此次專項招聘考試。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城區組織部門統籌負責,主要審查報考人員年齡、學歷、任職年限等資格條件。并現場向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四、考試
根據本次專項招聘的崗位特點,本次招聘考試由面試和業績考核兩種形式組成。
(一)面試
(1)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為面試入圍人員,直接參加面試考試。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面試時間:2020年12月27日(星期日)
面試地點:具體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業績考核
業績考核重點考核應聘人員擔任社區黨組織書記期間在貫徹上級文件精神、社區黨建、基層治理、化解群眾矛盾、解決群眾問題等方面所取得的實績。業績考核采取量化評分的方式進行,包括街道黨工委領導班子評議和社區群眾民主評議。業績考核工作由各城區組織、人社、民政等部門組織實施。
(三)成績計算
面試及業績考核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40%和60%比例算入考生總成績。
五、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依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對于總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考察環節。
考察工作由各城區組織、人社、民政等部門組織實施。突出考察社區黨組織書記的政治表現、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等內容。對在疫情防控、社會治理等工作中表現特別突出的,或者獲得市級黨委和政府、省級工作部門以上表彰的,可以優先聘用。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依照考察情況和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由各城區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考生自愿放棄、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各城區可按照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考察和體檢。無遞補人員的,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
七、公示和聘用
各城區組織、人社、民政等部門根據考生總成績、考察、體檢情況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各城區黨委審定后,在人社部門或各城區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在征求當地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后,由各城區報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后,各招聘單位與新招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管理崗位等級,按所聘管理崗位執行相關薪酬待遇。
八、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黃石市委組織部、黃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14-6368895;0714-6516859。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中共黃石市委組織部
黃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