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城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公告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的意見>的通知》(鄂辦文〔2020〕35號)、《孝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孝感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孝辦發電〔2020〕75號)、《孝感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指導方案》和《應城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的實施方案》(應辦發電〔2020〕61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應城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規定的權限、職責和程序,采取業績考核與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其中業績考核占60%,組織考察占40%??己?、考察、體檢后擇優聘用,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對象及計劃
面向我市城中街道、城北街道、四里棚街道、東馬坊街道、長江埠街道、經濟開發區符合條件的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根據市委編辦核定的專項用編計劃,首次公開招聘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的社區黨組織書記崗位12個。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3.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就業年齡段;
5.在社區連續任黨組織書記達六年及以上,表現優秀、群眾公認、考核合格的在崗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
6.以2020年12月31日為時間節點,計算連續任職年限,劃分就業年齡段。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納入招聘范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以及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3.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會同市委編辦按規定的權限、職責和程序,采取業績考核與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個人報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社區黨組織書記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個人工作簡歷、計生證明等材料,填寫《應城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1),向街道(開發區)黨工委提出報名申請。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4日至25日。
2.資格審查。街道(開發區)黨工委對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填寫《應城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資格審查表》(附件2)。
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街道(開發區)黨工委及時將《應城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資格審查表》、《應城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報名登記表》,連同報名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計生證明、任職文件、個人工作簡歷證明、廉政情況鑒定等材料,一并報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股(508室)。
(二)業績考核
業績考核由市委統一領導,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會同各街道(開發區)黨工委統籌實施。直接運用近三年各街道黨工委對社區黨組織書記統一組織的業績考核結果。分年度按考核結果等次計分。
(三)組織考察
考察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組織實施。突出考察社區黨組織書記的政治表現、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等內容,開展檔案審查和群眾滿意度測評(包括居民代表、社區工作人員、黨員代表等),聽取所在街道(開發區)黨工委的意見,綜合考慮人選的一貫表現和群眾公認度,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對在疫情防控、社會治理等工作中表現特別突出,獲得孝感市委、市政府,省級工作部門以上表彰的,可以優先聘用。
(四)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集體研究
根據考察和體檢情況,綜合考慮人選的任職年限、一貫表現,經市委組織部研究審定后,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公示聘用
擬聘人員在應城市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征求當地紀檢監察機關等“一票否決”單位意見后,由應城市機構編制、人社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進編及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明確管理崗位等級,按所聘管理崗位執行相關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業績考核、組織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核程序、公開考察結果的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對招聘中的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六、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應城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中共應城市委組織部0712—3268803
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12—3238590
附件:
1.應城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報名登記表.xls
2.應城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資格審查表.xls
中共應城市委組織部
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