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一批)公告
一、單位情況簡介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是由李嘉誠先生捐建、我國著名精神醫學家伍正誼教授主持創辦的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于一體的三級精神衛生機構,是汕頭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之一,屬廣東省省屬事業單位。中心以高度人文關懷理念為核心的“建筑園林化、管理開放化、生活家庭化、治療綜合化”的醫院管理模式,被國內專家譽為我國“二十一世紀精神病院發展模式的雛形”,開創的“醫院-社區-家庭”社區康復模式被中殘聯譽為“汕頭模式”,該服務模式現已覆蓋我市五區一縣。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成立于1987年10月,現占地面積42.3畝,開放床位數426張,臨床科室齊全,包括普通精神科、老年科、兒少科、睡眠科、康復科、心身科、情感障礙科、早期干預科等,配套心理咨詢中心、睡眠醫學中心、兒童青少年成長中心、疲勞醫學中心,技術力量雄厚,擁有一批醫德高尚、技術精湛的專家、教授;作為廣東省特色專科,具有解決精神科急、重、難病例的診治能力;秉承“一切為了病人”的理念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護理服務。作為廣東省唯一省屬附屬精神科專科醫院,我們具有臨床教學科研資源的優勢,擁有汕大醫學院——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學醫學院生物精神病學聯合實驗室平臺、廣東省精神科醫生培訓中心。為了最大程度推進優質資源的共享,我院發起和牽頭組建“粵東精神衛生專科聯盟”;致力于醫聯體建設和發展,現已托管潮州分院(潮州市精神衛生中心)、普寧仁德腦科醫院、暖陽陽心理咨詢中心、潮陽怡德腦科醫院、韶關南雄市天德醫院;承辦汕頭市心理援助熱線和組建汕頭市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團隊,擔負進一步完善汕頭市心理體系建設等任務。本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44名,管理人員1名,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二、招聘崗位及專業要求
詳見《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一批)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一批)崗位表》(附件1);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年齡條件:除崗位表中對年齡有特別要求的崗位外,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1985年1月15日后出生),其中:精神科醫師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1980年1月15日后出生);應屆生(博士除外)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0年1月15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一)按照我中心汕精衛【2018】55號文件規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可聘用為我中心事業編制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享受相應待遇。
(二)不符合進入我中心事業編制條件的人員,按我中心聘用制人員的有關規定聘用,人事檔案可寄存在汕頭市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中心。
(三)符合《汕頭市引進博(碩)士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條件的,享受相應薪酬、福利待遇及培養管理優惠政策。
五、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截止至2021年1月16日0:00時止。本次報名日期截止后,如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空缺崗位將由我中心自行發布公告,繼續招聘。
(二)報名方式
應聘者需提交的應聘資料如下(報名文件控制在5M內):
1.個人簡歷;
2.相關證書掃描件電子版;
3.《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1年應聘人員信息采集表》(附件2)。
發送至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人事科電子郵箱:rsk@stumhc.cn,郵件主題命名為:應聘崗位+學歷+姓名+畢業院校。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屬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其他應聘人員須于2021年1月15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于2021年1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
2.我中心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在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崗位專業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碩士研究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四)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由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人事科負責;
2.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與證件必須一致。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六、招聘方式
考試時間地點在本中心網頁或郵件另行公布。
精神醫師、麻醉師、康復治療師、睡眠中心臨床醫師、病案管理人員、藥師、院長辦公室辦事員采取考試加考核。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滿分100分,內容為崗位專業知識,筆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為問答式面試,滿分100分,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等。考核滿分10分,內容為學歷、專長、工作經歷等。總成績按照“筆試×40%+面試×50%+考核成績”進行統計,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腦電圖醫師、臨床護士采取考試加考核。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實操,其中筆試滿分100分,內容為崗位專業知識,筆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和實操;面試為問答式面試,滿分100分,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等;實操為實際操作考核,滿分100分。考核滿分10分,內容為學歷、專長、工作經歷等。總成績按照“筆試×30%+面試×50%+實操×10%+考核成績”進行統計,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以上崗位要求總成績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最低分數線不予錄用。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
七、體檢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標準:《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九、擬聘人選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在我中心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相關說明
1.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遞補人選。
2.本次公開招聘由我中心組織實施。考試總成績合格人選、入圍體檢人選、考察人選及擬聘人選公示等信息,均在我中心官網公布,詳見我中心官網“人才招聘”一欄 。
3.本次公開招聘嚴肅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4.本次公開招聘由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紀檢監察審計室監督。
5.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十一、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人事科聯系電話:0754-82904574
郵箱:rsk@stumhc.cn
聯系人:卓老師
地址:汕頭市泰山北路萬吉片區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
郵編:515065
汕頭大學醫學院人事處監督電話:0754-88900466
附件:
1、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一批)崗位表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