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縣關于選聘鄉鎮(街道)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專職人民調解員聘任工作,提升人民調解員專業化水平,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第一道防線”作用,經研究決定,面向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員選聘26名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及相關要求
1.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3.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聘任且在司法局備案的在崗在位專、兼職人民調解員;
4.年齡65周歲以下(195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5.語言表達能力強,善于與當事人溝通交流;
6.無其他不適合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情形。
二、選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選聘工作由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陽縣司法局共同組織,按照組織推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聘任的程序進行。
(一)組織推薦及資格審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結合轄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已聘任的人民調解員實際工作情況,推選適合專職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調解員,填寫《泗陽縣鄉鎮(街道)專職人民調解員推薦表》(詳見附件)。報名時需提供推薦表、相關聘任書及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張。
報名地點:泗陽縣司法局非訴中心(北京中路22號,三樓308室)
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12月25日-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工作態度等。面試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面試總分為100分,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錄用。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于2021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在報名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陽縣司法局共同組織,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20版)執行,主要考察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以及調解實績,考察成績滿分100分。
(四)公示和聘用
1.按照面試成績占50%、考察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選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公示對象,并在泗陽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siyang.gov.cn/)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不適合從事專職人民調解員情形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任手續,一年一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由縣司法局予以解聘:
(1)年滿65周歲;
(2)在聘用期內違反調解工作紀律、不能履行調解職責;
(3)其他不適合繼續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等情形。
3.在公示、聘用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結束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三、有關待遇
1.縣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聘用的專職人民調解員享有生活補貼(參照縣司法局招聘的司法助理員工資標準執行)。未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專職人民調解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本人承擔。
2.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專職人民調解員,不簽勞動合同,不繳納社會保險,由工作崗位所屬人民調解委員會發聘書。退休返聘人員生活補貼按每人每月不超過2000元標準確定。
四、其它規定
1.參選人員信息和材料須真實、準確和完整。在選聘以及實際工作中,如發現參選人員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嚴重情形,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或解聘等處理。
2.錄用人員須服從縣司法局安排調解崗位,拒不服從視同自我放棄錄用資格。年終由縣司法局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的重要依據。
五、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擇優競爭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及社會各屆監督(監督電話:泗陽縣紀委派駐司法局紀檢組0527-80291773;泗陽縣紀委派駐人社局紀檢組0527-85273089)。
六、本簡章由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泗陽縣司負責解釋(政策咨詢及聯系電話:司法局0527-88332205,人社局0527-85227689)。
附件:泗陽縣鄉鎮(街道)專職人民調解員組織推薦表.docx
泗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泗陽縣司法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