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加大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和《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我市決定開展2020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
28家市直機關(單位)36個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層次職級職位共50個計劃,具體職位詳見《2020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襄陽市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2.中央、省屬在襄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符合條件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經歷。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各級各類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不含市、州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符合在本級機關或本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沒有服務年限要求的,須在本機關工作2年以上。本機關工作年限,從辦理正式調動、錄用手續之日起計算。
2011年以后的選調生,必須符合選調生管理相關規定,除當年招錄政策規定可以分配到縣直單位外,其他人員錄用后必須在鄉鎮(街道)或村任職滿2年,期間不得借調或交流到上級機關。
3. 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 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歷。
5. 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6. 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7. 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 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 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 任職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8. 參加過2020年度各級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招錄考試的公務員。
9.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能報考有回避關系的遴選職位。
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任職時間、報考年齡等其他涉及到時間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25日。
三、公開遴選程序
(一)發布公告
襄陽市公務員局通過襄陽黨建網發布公開遴選公告。各遴選單位具體的遴選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
(二)報名
1.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推薦表須經所在單位及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同意并加蓋印章。
面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鄉鎮(街道)干部、基層公安干警等人員遴選的職位須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推薦報名。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根據疫情防控工作中掌握了解的情況和人崗相適度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核推薦,每個縣(市、區)推薦一般不超過2人。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2.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5日8:30—12月31日18:00。
3. 報名地點:各遴選單位(詳細地址見附件1)。
4. 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
(1)《2020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一式兩份(附件2),報名人員為選調生的同時提供《選調生錄用審批表》復印件(加蓋當地組織部門公章)、選調生鄉鎮(街道)實際工作經歷證明。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jpg格式)。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本人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復印件、編制憑證(復印件)。
(5)報考人員簽名的承諾書(附件3)。
(6)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報名前與遴選單位聯系)。
上述所有復印件需加蓋推薦單位印章。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遴選全過程。遴選單位根據遴選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報名期間,遴選單位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條件的,向報考人員反饋理由;對填報資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補填。已經組織推薦,符合公開遴選的資格條件,但在具體職位資格審查中“不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遴選職位。各遴選職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遴選人數的比例達不到5:1的,核減或取消該計劃,取消計劃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遴選職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一般不得放棄。無故放棄的,3年內不能參加各級公開遴選考試。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均按百分制計算成績。
報考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職位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的權重以百分制計算。
其他職位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權重以百分制計算。
1. 筆試。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 面試。面試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職位遴選人數3:1的比例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由遴選單位報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當天放棄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在襄陽黨建網和“漢江創客”微信公眾號統一發布公告。
(五)考察與體檢
1. 考察。公開遴選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考察對象人數與職位遴選人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對于遴選人數在4人以上的遴選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遴選單位根據遴選職位要求,組織考察組深入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堅持以實干論實績、從實績看德才、憑德才用干部,以干事創業為中心,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對考察對象作出客觀準確的評價。
2. 體檢。遴選單位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必須在具有公務員招錄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六)討論決定與公示
1. 討論決定。遴選單位根據考察情況以及考察人員的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排序,集體研究確定擬試用人員,防止簡單以分取人。擬試用人員確定后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
2. 公示。遴選單位將擬試用人員在襄陽黨建網、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和遴選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試用的,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并按考察后的綜合排序依次遞補。
(七)試用與調動
公開遴選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遴選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由遴選單位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報名人員進入考察后、調動前,不得晉升職級。
四、公開遴選紀律
報名人員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和《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
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對報考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具體處理,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1:2020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xls
附件2:2020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doc
附件4:2020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推薦報名人員花名冊.xls
襄陽市公務員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