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潛江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公告
為加強我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推動健全黨建引領的城市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的意見>的通知》(鄂辦文〔2020〕35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潛江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潛辦文〔2020〕23號)要求,面向我市在崗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開展專項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數及招聘對象
(一)招聘崗位計劃數
招聘崗位計劃4個,詳見《2020年度潛江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園林街道、泰豐街道、楊市街道、澤口街道、周磯街道、廣華寺街道、高場街道范圍內的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3.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就業年齡段(男性在60周歲以內、女性在55周歲以內),且未享受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年齡要求在55周歲以內的,即為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次類推;
5.連續任職達6年及以上,表現優秀、群眾公認、考核合格的在崗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納入招聘范圍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方式
1.時間:2020年12月28日 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地點:報考所在崗位的街道辦事處組織辦;
3.報名及資格審查所需資料:
(1)報名人員應提供其所在社區連續任職的有效證明;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門主管的學校以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的認證為準,其他部門辦的學校以縣級以上相關部門的認證為準。教育部門或相關辦學部門必須出具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公章,并有負責查驗人員親筆簽名)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的2寸彩色登記照片4張;
(5)《2020年度潛江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報名及資格審核表》(見附件)1份。
街道辦事處黨工委負責接收應聘人員報名資料,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報組織、人社部門進行復審。
(二)有關要求
1.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經在報名現場資格初審合格后,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未辦理確認手續的,一律視為無效報名。
2.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如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報考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核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報考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報名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的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新冠肺炎真實病情或病原接觸史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業績考核與考察
(一)時間:2020年12月31日;
(二)內容及方式:由組織、人社、機構編制、民政、財政等部門組成考核考察工作專班,對復審合格的在崗社區黨組織書記按照進行考核考察,內容包括近三年目標任務工作完成情況、群眾滿意度測評(包括居民代表、社區工作人員、黨員代表等)、街道黨工委和社區“兩委”班子的意見、省級工作部門、市級黨委和政府以上表彰情況等實行量化打分。
六、研究審定
根據考核考察結果,綜合考慮人選的一貫表現和群眾公認度,經市委研究審定,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七、體檢及公示
街道黨工委在組織、人社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工作在市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內容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確因工作需要,報經市委研究同意后,可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各街道黨工委按規定程序辦理上編及聘用手續。由街道黨群服務中心與擬聘用人員簽聘用合同,明確管理崗位等級,按所聘管理崗位執行相關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處理。各街道各部門要嚴守組織人事紀律,全面落實公開招聘各項紀律要求,嚴密組織實施,規范招聘程序,堅決遏制不正之風,防止出現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問題,確保專項招聘每個環節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二)本公告中涉及政策口徑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委組織部0728—6293822
市人社局0728—6298803
中共潛江市委組織部
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1.2020年度潛江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崗位表.xls
2.2020年度潛江市城市社區黨組織書記實行事業崗位管理專項招聘報名及資格審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