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瀘州市中心血站補充引進高層次人才3人公告
瀘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瀘州市中心血站2020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補充公告
為做好2020年我委直屬單位瀘州市中心血站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按照2020年11月19日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發布〈2020年度瀘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的公告》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就有關事項作補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
瀘州市中心血站擬占編聘用專業技術人員3名,具體詳見《2020年度瀘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
二、引進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根據衛生部關于印發《血站質量管理規范》(衛醫發〔2006〕167號)的通知規定,“傳染病病人和經血傳播疾病病原體攜帶者,不得從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備、供血等業務工作”,醫學相關專業考生(需參與采供血等業務工作)為不攜帶經血傳播疾病病原體、無傳染病人員。
4.學歷、學位、年齡、專業應符合《2020年度瀘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中要求的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學位以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應聘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資格審查通過或取消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計算截至2021年1月7日。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引進程序
(一)信息發布
詳見《瀘州市2020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的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自《瀘州市2020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7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和節假日除外)。報名地點:瀘州市中心血站行政樓6樓辦公室(地址:瀘州市龍馬潭區龍南路707號,聯系人:李女士,聯系電話:0830-2571891,郵箱:119251568@qq.com)。
2.報名方式
(1)通過瀘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lzsrsks.com/)、川南人才網(http://www.rc168.com/)等網站公布的《2020年度瀘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中招聘單位相關要求和聯系方式,將報名材料掃描后投遞至招聘單位聯系人郵箱mailto:119251568@qq.com(郵箱主題格式為:姓名+應聘崗位+畢業院校及專業)。
(2)到瀘州市中心血站現場報名提供資料。
(3)自11月19日《瀘州市2020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公告發布之日起及參加2020年11月30日-12月1日在成都、重慶舉辦的現場招聘會已經投遞個人簡歷但未提交相關資料的考生,請補充相關資料至招聘單位指定郵箱或直接交到指定地點后視為完成報名(未在報名截止日期前補充相關資料者視為放棄報名)。已投遞個人簡歷并提交報名所需相關資料的考生視為已經報名 。
3.報名所需材料。
(1)《瀘州市中心血站2020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一份(需親筆簽字確認,前期已投個人簡歷并提交報名所需資料的考生可在現場資格確認時填寫)。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附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
溫馨提示: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經學校審核并加蓋鮮章的含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信息的證明、就業推薦表,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名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見附件2)。
(4)用人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溫馨提示:現場報名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若來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風險等級地區的考生,應持現場報名當天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的證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綠碼”。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規定執行。
(三)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照引進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逐一電話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情況(未收到通知的報名人員請于2021年1月18日前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攜帶報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現場資格確認時間: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人員無法到現場參加資格確認的,本人應親筆寫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委托他人進行資格確認,同時受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將由報名后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溫馨提示:現場報名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若來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風險等級地區的考生,應持現場報名當天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的證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綠碼”。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規定執行。
(四)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現場公布),若因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2:1,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否則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溫馨提示:面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若來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風險等級地區的考生,應持現場報名當天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的證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綠碼”。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規定執行。
(五)體檢
根據面試結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成績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醫學相關專業考生需參與血站采供血等業務工作,根據《血站質量管理規范》(衛醫發〔2006〕167號)文件規定,“傳染病病人和經血傳播疾病病原體攜帶者,不得從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備、供血等業務工作”,“傳染病病人和經血傳播疾病病原體攜帶者”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體檢費用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組織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對體檢不合格人員,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心里偏激以及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對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經研究后,按照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七)檔案審查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進行檔案審查。
(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檔案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瀘州人事考試網及瀘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手續。
擬聘人員為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后,方可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九)有關問題說明
1.擬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2.對于在以上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存在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直至取消聘用。
3.應聘者正式聘用后,在瀘州市中心血站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四、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830-3108045、2571891;
監督電話:0830-3592676。
瀘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