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金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金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的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中心主要承擔疾病預防與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疫情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干預、實驗室檢測檢驗與評價、健康教育與促進、技術管理與應用研究指導等工作任務,是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業務技術指導中心,浙江大學、溫州醫科大學、杭州醫學院的教學實習基地。因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金華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細則(試行)》,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要求
招聘崗位 | 人數 | 專業要求 | 專業考試科目 | 學歷、學位 要求 |
傳染病控制 | 3 | 預防醫學 | 預防醫學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微生物檢驗 | 1 | 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醫學實驗技術;生物技術;生物信息學 | 衛生檢驗 | |
理化檢驗 | 1 | 應用化學;衛生檢驗與檢疫 | 理化檢驗 | |
綜合管理 | 1 | 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方向)、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新聞學 |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2月28日及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4.傳染病控制類崗位報考人員須具有公共衛生類執業醫師資格。
三、報名要求及說明
1、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
2.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考察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
3.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對具有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單位后應根據單位崗位情況進行聘任;
4.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3)涉嫌違法違紀違規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4)現與其他事業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期并在該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含定向委培生、規培生)、具有公務員身份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錄用情形的。
6.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7.專業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分現場報名、網上報名兩種。
1.現場報名時間:2021年1月11日—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報名地點:浙江省金華市金甌路1366號金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803室。聯系電話:0579-89103936,聯系人:吳老師。
2.網上報名時間: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jhcdc@163.com,報名材料及原件應在考試前提供并審核。
3.報名時所須提供材料:
(1)金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個人簡歷等相關證明材料。
(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和篩選。
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通知進行考試。考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
報名人數達到招聘計劃數3倍的進入考試,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筆試
筆試時間:2021年1月22日上午9:00—10:30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由考生本人簽名的個人健康承諾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資格復審、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填寫《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與崗位條件相符的學歷學位證書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醫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的需提供社保繳納憑證材料。
明確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時填寫內容、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
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四)總成績計算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入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 。綜合成績低于 60分的,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原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
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金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ttp://wjw.jinhua.gov.cn/)和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同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所在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棄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進行遞補。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其它
1.考試成績查詢:考生自行到金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http://jkzx.jinhua.gov.cn/)上查詢。
2.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1.參加本次筆試的所有考生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證、準考證、個人健康承諾書、浙江省健康碼“綠碼”、體溫檢測正常方可進入考點。健康碼“非綠碼”人員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對考試當日體溫異常的,經現場醫務人員排查后,符合參加考試條件,進入備用考場考試。
2.開考前14天內來自(或途徑)境外、國內重點地區(重點地區劃分隨相關文件動態調整)的考生,須提供7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3.請考生認真做好個人防護,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備用考場的考生應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達考點,在檢測、核驗正常后快速進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引導下直接到達考場,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5.考試結束后,考生分考場、分批次退場。在各考場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帶領下,考生依次離開考點,避免人員聚集、逗留。
6.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等癥狀將按相應的應急處置流程進行隔離,并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管理。
7.考生刻意隱藏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將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8.因故不能參加此次考試的考生,作缺考處理。
特別提醒: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筆試的考生,如來自(或途徑)境外、國內重點地區(重點地區劃分隨相關文件動態調整),務必提前到金華,為申請浙江省健康碼“綠碼”或血清、核酸檢測,預留充裕時間。因身體健康異常,需“120”轉運至定點醫療的轉運檢查治療等產生的費用由考生自行承但。
附:
1.金華市疾控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
3.個人健康承諾書
金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