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1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是由李嘉誠先生捐建、我國著名精神醫學家伍正誼教授主持創辦的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于一體的三級精神衛生機構,是汕頭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之一,屬廣東省省屬事業單位。中心以高度人文關懷理念為核心的“建筑園林化、管理開放化、生活家庭化、治療綜合化”的醫院管理模式,被國內專家譽為我國“二十一世紀精神病院發展模式的雛形”,開創的“醫院-社區-家庭”社區康復模式被中殘聯譽為“汕頭模式”,該服務模式現已覆蓋我市五區一縣。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成立于1987年10月,現占地面積42.3畝,開放床位數426張,臨床科室齊全,包括普通精神科、老年科、兒少科、睡眠科、康復科、心身科、情感障礙科、早期干預科等,配套心理咨詢中心、睡眠醫學中心、兒童青少年成長中心、疲勞醫學中心,技術力量雄厚,擁有一批醫德高尚、技術精湛的專家、教授;作為廣東省特色專科,具有解決精神科急、重、難病例的診治能力;秉承“一切為了病人”的理念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護理服務。作為廣東省唯一省屬附屬精神科專科醫院,我們具有臨床教學科研資源的優勢,擁有汕大醫學院——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學醫學院生物精神病學聯合實驗室平臺、廣東省精神科醫生培訓中心。為了最大程度推進優質資源的共享,我院發起和牽頭組建“粵東精神衛生專科聯盟”;致力于醫聯體建設和發展,現已托管潮州分院(潮州市精神衛生中心)、普寧仁德腦科醫院、暖陽陽心理咨詢中心、潮陽怡德腦科醫院、韶關南雄市天德醫院;承辦汕頭市心理援助熱線和組建汕頭市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團隊,擔負進一步完善汕頭市心理體系建設等任務。本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0名,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的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條件。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詳見《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1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廣東省和我中心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和汕頭市的有關人才引進政策。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5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到電子郵箱,郵箱地址:rsk@stumhc.cn。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應聘崗位”。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gd.gov.cn/)或我中心網站(http://www.stumhc.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3、報考者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2021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21年5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考察階段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核
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條件審查。在報名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資格條件審查結果和具體筆、面試的方式、時間、地點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告知應聘人員,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
五、考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考試時間、地點在本中心網頁或郵件另行公布。
本次考試(除臨床護士外)采取考試形式。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內容為崗位專業知識,筆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為問答式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等。總成績按照“筆試×40%+面試×60%”進行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
臨床護士考試包括筆試、實操和面試,其中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內容為崗位專業知識;實操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內容為實際操作考核,筆試和實操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為問答式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等。總成績按照“筆試×40%+實操×10%+面試×50%”進行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
以上崗位要求總成績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最低分數線不予錄用。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我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4-82904574
監督投訴電話:0754-88900465
附件1: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2021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