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區(天元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區編制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此次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共計14人,具體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2)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未滿工作服務期的工作人員、全日制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招聘各環節信息請考生關注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站。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14日-1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株洲市天元區株洲大道北一號高新大廈二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1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
(4)報名要求和需提供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與本人干部檔案記載不一致的,請予以特別說明);
2.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有學位要求的還需要提供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本人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背面注明姓名及報考崗位;
4.《株洲高新區(天元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必須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工作經歷證明(證明模板見附件3,無主管部門的由所在單位出具);
6.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證明模板見附件4),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兼職均不計算工作經歷;
7.招聘崗位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提供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
8.有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的,需提供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以上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30日。
六、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地點在報名點現場,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者,在現場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
2.應聘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成績和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3.應聘者應確保報名登記表中聯系電話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考試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內容: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文字綜合能力和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如果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取消計劃的,已報考該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5)面試:根據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按照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團隊協作精神、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的不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6)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各崗位以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凡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另增加吸毒項目檢測,體檢費自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放棄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監察委員會和區人社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叁年,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務年限,被聘人員須賠付相關違約金,服務年限每少一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十一、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應聘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十二、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三、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1、咨詢電話:
株洲市天元區人社局0731—28665957
2、監督電話:
中共株洲市天元區紀委監委0731—28665289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高新區(天元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株洲高新區(天元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表
附件2:株洲高新區、天元區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株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勞動人事局
株洲市天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