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宿遷市公安局宿城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單位 | 崗位職責 | 人數 |
太湖路派出所 | 協助民警進行接處警、圖偵、社區等警務輔助工作 | 6 |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詳見《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條件
1.自愿從事輔警工作,服從命令,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
2. 崗位要求男性。要求年齡 18-45 周歲,高中(中專)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相關應用,退伍軍人優先,持有C1以上駕照,熟練手動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3. 身體健康,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0,無色盲,無口吃,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
4.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2.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3. 報名地點:宿城公安分局太湖路派出所值班室。
4. 報名需提供材料: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及其他相應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立場、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
(三)政審。對參加人員及直系親屬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及不良前科進行審查。
(四)體檢。資格審查合格者根據通知要求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五)錄用。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四、管理及待遇
上崗試用1個月,工資待遇面議,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其中,應聘人員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解除,憑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辦理錄用手續;未能解除或隱瞞實情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五、紀律與監督
為確保招錄工作公正有序,保證錄用人員素質能力,本次招錄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堅決杜絕各類不正之風。招錄過程中,凡是應聘者弄虛作假的,取消招錄資格。
本簡章由宿遷市公安局宿城分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27-82163870,趙警官。
宿遷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