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蘇木鄉鎮事業人員到嘎查村工作簡章
烏蘭察布市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公開招聘蘇木鄉鎮事業人員到嘎查村工作簡章
為推動我市服務期滿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有關規定,經烏蘭察布市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我市大學生村官定向公開招聘蘇木鄉鎮事業人員到嘎查村工作。根據《烏蘭察布市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公開招聘蘇木鄉鎮事業人員到嘎查村工作的實施方案》,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公開招聘蘇木鄉鎮事業人員到嘎查村工作,招聘崗位計劃由大學生村官所服務的旗縣市區確定,并報烏蘭察布市委組織部、烏蘭察布市委編辦備案。
二、報考范圍及條件
(一)報考范圍
2008年—2015年,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統一選聘到烏蘭察布市的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
(二)應聘條件
1.至少滿一個服務期、考核合格、正常離崗且未被機關事業單位列編考錄或招聘的人員;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不得應聘的人員范圍和情形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
3.擔任大學生村官未滿一個聘期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6.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7.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
8.報考者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手續前,因參加其他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考錄、事業編公開招聘,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事業單位列編招聘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資格審核與準考證領取
(一)報名
1.應聘人員須按要求準確填寫《烏蘭察布市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到嘎查村工作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相關信息,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藍底彩照8張(相片背面簽署本人姓名)。
2.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持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限內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戶口本、村官證(至少一個聘期合格)去所服務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大學生村官管理科室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021年1月4日9:00—1月11日18:00。
3.應聘人員在認真核對所填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將《報名表》一式兩份提交至報名旗縣市區委組織部大學生村官管理科室。
4.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未及時報名的,視為放棄招聘資格。
5.應聘人員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證件必須一致。
6.應聘人員自行選擇筆試試卷語種(漢文試卷、蒙文試卷)和面試作答語言(漢語、蒙古語)。
7.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任何階段直至聘用上崗工作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8.應聘人員報名時要簽訂《烏蘭察布市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公開招聘蘇木鄉鎮事業人員到嘎查村工作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9.報名期間,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明確專人,按照歷年選聘人員名單,聯系通知符合應聘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并做好工作記錄和存檔備案。
10.對符合應聘條件,本人放棄應聘的,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應與本人簽訂書面放棄協議。在報名期限內,確實無法聯系的和拒不簽訂放棄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以后不再安排專門招聘工作。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時間:2021年1月12日9:00—1月15日18:00。資格審核工作由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負責,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旗縣市區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應及時通知本人并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資格審核結束后,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將符合應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匯總上報烏蘭察布市委組織部。
2.應聘人員對審核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通過資格審核咨詢電話或政策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三)準考證領取
1.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限內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村官證(至少一個聘期合格),于1月22日—23日到市委組織部(市黨政大樓901室)領取準考證。
2.如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本人無法領取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領,代領人應攜帶大學生村官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限內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村官證(至少一個聘期合格)領取,同時對代領的,由準考證發放部門做好登記。
3.應聘人員領取準考證前5日內要進行核酸檢測,領取準考證時要提交核酸檢測結果,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方可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方式及內容
本次考試由烏蘭察布市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在集寧區設置考場,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所有應聘人員,均需參加筆試、面試考試。未按規定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共一科,滿分100分。筆試試題委托專業機構命制。
2.筆試時間:2021年1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上的考試地址。應聘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限內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對未按時參加筆試人員,視為放棄招聘資格。
4.筆試試卷種類及要求: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試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選擇漢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政策加分: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的大學生村官,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6.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7.筆試總成績公布:于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在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張貼公布,應聘人員可向旗縣市區委組織部電話查詢筆試總成績。
(二)面試
1.面試由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所有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限內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和面試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統一在集寧區設置考場,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應聘。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具體計算方法為:每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可以用漢語作答,也可以用蒙古語作答(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明確面試答題語種),但只能選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面試時,未按報名時確定的語言作答的應聘人員按零分處理。
5.應聘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面試時間參加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荚嚳偝煽兂霈F并列的,按照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
2.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經烏蘭察布市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在報名所在旗縣市區委組織部公布。本次定向公開招聘設定最低分數線,考試總成績60分為聘用最低分數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及以上的,方可進入考核環節。
六、考核
1.考核工作由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負責。對達到最低分數線及以上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主要通過審閱擬聘人員檔案材料和了解現實表現等方式,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同時對應聘條件進行復查。
2.應聘人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報烏蘭察布市委組織部備案。具體考核時間、方式等由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確定。
七、體檢
1.應聘人員考核合格的進行體檢。
2.體檢由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分別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3.應聘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及時通知應聘者進行復檢。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報考所在地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二)聘用
1.公示結束后,按照服務地歸屬分配原則,由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根據所轄蘇木鄉鎮的招聘計劃和工作需要,結合擬聘用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進行統一分配。對不服從組織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由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因資格造假被取消聘用的,記入誠信檔案。
4.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員首個聘期為5年(含試用期),到嘎查村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在5年內無特殊原因不得調離蘇木鄉鎮。
九、紀律和監督
1.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執行。
2.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要求,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核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核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3.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4.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內發現報考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已聘用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定向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6.招聘工作期間,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安排專人值班,解答應聘人員的咨詢,并受理應聘人員的舉報。
7.本次定向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其他
在所有環節中,應聘人員填寫的個人聯系方式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在資格審核等重要事項通知環節出現未能聯系上應聘人員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本《簡章》由烏蘭察布市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474-8325177(中共烏蘭察布市委組織部)
監督舉報電話:0474-8320008 (烏蘭察布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各旗縣市區委組織部報名、政策咨詢和資格審核電話:
集寧區委組織部:0474-8188816
豐鎮市委組織部:0474-3255304
察右前旗委組織部:0474-3910513
察右中旗委組織部:0474-5902242
察右后旗委組織部:0474-6207578
四子王旗委組織部:0474-5208602
卓資縣委組織部:0474-4708755
涼城縣委組織部:0474-4205586
興和縣委組織部:0474-7212254
商都縣委組織部:0474-6918550
化德縣委組織部:0474-7902280
附件:《烏蘭察布市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到嘎查村工作報名表》
烏蘭察布市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烏蘭察布市面向大學生村官定向公開招聘
蘇木鄉鎮事業人員到嘎查村工作報名表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日期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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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政治面貌 |
入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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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狀況 |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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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學 歷 |
學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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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是否服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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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
原服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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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用蒙文 答卷 |
是否用蒙古語面試作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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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聯系電話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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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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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內各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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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服務單位 意見 |
年 月 日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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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縣市區委組織部意見 |
年 月 日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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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組織部 意見 |
年月 日 (蓋章) |
注:此表由報名所在地組織部留存,后附“應聘人員有效證件(有效期限內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護照)、戶口本、村官證(至少一個聘期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