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輕化工大學輔導員招聘15人公告
四川輕化工大學2021年輔導員招聘公告
根據四川省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工作需要,我?,F面向社會招聘非事業單位編制輔導員15名?,F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性質
本次招聘為事業單位編制外招聘,被錄用人員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無事業單位編制,崗位待遇參照在編人員執行。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1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境外留學人員和赴臺陸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的應往屆畢業生,且完全符合《四川輕化工大學2021年輔導員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21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招聘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的中共黨員。
(2)身心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在職人員具備條件報考者,須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的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非事業單位編制輔導員名額為15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四川輕化工大學網站(http://www.suse.edu.cn),點擊“公招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3月2日工作時段。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明確要求。應聘者登錄報名網站后,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應聘者,按公招報名系統中的提示下載并準確填寫《四川輕化工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非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在“近期免冠照片”處插入粘貼好證件照后,根據網絡提示將《報考信息表》上傳至學校網站。
應聘者所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參加面試的基本依據,應聘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我校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審核確認結果最終確定。
報名截止后的2個工作日內由學校將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學校網站反饋應聘者。
3.打印報考信息表。報考者使用A4紙彩色打印《報考信息表》1份,供網絡資格復審與面試環節使用。
五、網絡資格復審及確定面試人員
(一)網絡資格復審
1.網絡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3月5日-3月8日。請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的應聘者(登陸“四川輕化工大學官網”查看),在上述規定期間內,將相關資格復審材料電子版(掃描件或照片,確保材料內容清晰)打包壓縮后以“應聘者姓名+崗位編碼”命名,通過郵件方式發送至zhaopin2020@suse.edu.cn。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考信息表》(請在承諾人簽名處手寫簽名);
(2)應聘者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應聘者的畢業證、學位證;
(4)應聘者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
(5)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021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有效學位證、畢業證書的,參加網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為準。不符者,我校將在公招的任一環節取消應聘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二)確定面試人員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況,本次招聘不設置筆試環節,取消開考比例限制,學校根據應聘者網絡資格復審結果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于2021年3月10日17:30前在四川輕化工大學網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應聘者本人。
六、面試
本次面試采用遠程視頻形式進行,具體要求和時間另行通知。
(一)繳納網絡面試費
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面試費標準為80元,請面試人員于2021年3月12日15:00前自行繳納面試費,具體繳費方式另行通知。
(二)崗位調整
參加網絡面試的應聘者人數(以面試繳費為準)少于招聘名額時,由四川輕化工大學按政策規定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四川輕化工大學于2021年3月12日18時前在四川輕化工大學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三)網絡心理測試
請面試人員在2021年3月11日8:00-12日17:30期間完成網絡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網絡路徑及須知另行公告。心理測評結果將作為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該結果將不對外公布,嚴格為應聘者保密。
(四)面試內容
輔導員崗位采用綜合面試。面試時間共計15分鐘,其中含綜合答辯時間8分鐘、自我介紹和特長展示時間合計7分鐘。綜合答辯重點考核應聘者的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等方面,自我介紹和特長展示是在答辯現場對應聘者綜合素質的一種檢驗,其內容和形式由應聘者自行確定。網絡面試相關要求另行公告。
面試參考資料詳見《四川輕化工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輔導員面試復習參考教材》(附件3)。
(五)面試成績公布
網絡遠程面試結束后,考官當場宣布面試成績。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應聘者面試成績,由四川輕化工大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體檢與錄取資格。如面試成績相同,按綜合答辯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下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人員自行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體檢(體檢要求及須知另行公布),并于指定時間(另行通知)前反饋體檢結果。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遞補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應聘者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考核
我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確認。對考核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應聘者的綜合答辯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公示
面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四川輕化工大學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輕化工大學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年齡、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面試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由四川輕化工大學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十、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四川輕化工大學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一)2021屆畢業生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
(二)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在職人員需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川輕化工大學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備案,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四川輕化工大學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簽訂勞動合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在四川輕化工大學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單位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三、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0813-5505958(四川輕化工大學人事處)
監督電話:0813-5505625(四川輕化工大學紀委辦公室)
四川輕化工大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2:四川輕化工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非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docx
附件3:四川輕化工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輔導員面試復習參考教材.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