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關于招募2021年度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的公告
為緩解基層動物防疫和技術服務力量不足的矛盾,確保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技術推廣等措施的有效落實,根據《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招募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實施方案的通知》(永政辦明電〔2020〕15號)精神,永城市畜牧發展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募2021年度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數
2021年計劃招募特聘動物防疫專員18名。
二、招募對象
1.畜牧獸醫科研教學單位一線獸醫服務人員,也可優選部分應、往屆全日制畜牧獸醫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尚未就業畢業生。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在養殖、屠宰、獸藥、飼料、診療企業從業3年以上的獸醫技術骨干。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動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執業獸醫、鄉村獸醫(村級動物防疫員),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和影響力。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納入特聘動物防疫專員。
三、招募條件
1.具有較高的技術專長和專業素質;
2.有豐富的動物防疫實踐經驗;
3.熱愛畜牧獸醫事業,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并能夠專職從事該項工作;
4.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5.本市籍貫,年齡20-55周歲,身體健康,具有高級專業職稱的可適當放寬1-2歲。
6.黨紀處分影響期未滿、尚未解除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處于失信受罰期的人員,均不得報名應聘。
四、工作任務
1.為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
2.為畜禽養殖場戶提供動物防疫技術幫扶;
3.與村級動物防疫員結對開展動物防疫服務,幫助其增強專業技能和實操水平;
4.指導、參與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散養畜禽的春秋兩季集中免疫工作;
5.完成市畜牧發展服務中心安排的相關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具體服務內容以《永城市特聘動物防疫專員考核管理辦法》所列項目為準。
五、服務待遇
2021年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年度標準每人每年崗位補助3萬元。
六、招募程序
(一)報名
本次公開招募報名以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從2021年1月5日至1月1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 永城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永城市東城區文化路北段 永城市畜牧發展服務中心 903室),報名時簽訂承諾書。
聯系人:夏永標
聯系電話:0370-5115670
3.攜帶資料及證件 報名表一式2份,1寸彩色證件照2張,本人身份證、學歷畢業證、執業獸醫師證、營業執照、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等級證書、獲得的榮譽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其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我部門組織的任何招聘,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考試
1.準考證領取:考試前按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2.筆試: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上印制的為準。滿分為70分。考試內容為畜牧獸醫等相關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資料。違反考試紀律者取消考試資格。筆試準考證將作為參加面試的有效證件,請妥善保管準考證。
3.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言語表達、求職動機、實踐經驗以及勝任崗位工作所具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滿分為30分。
(四)擬訂初聘人員
依據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擬訂初聘人員,(如出現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報市畜牧發展服務中心黨組審定。
(五)公示
經畜牧發展服務中心黨組審定后的招聘人員名單在永城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辦理相關手續
對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招聘人員,由畜牧發展服務中心按有關規定與其簽訂特聘服務協議,協議日期為正式聘用日期。
(七)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為1年。
永城市畜牧發展服務中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