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南縣人民法院2021年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及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司法改革和本院隊伍建設、審判工作需要,經院黨組研究,決定面向全國選調工作人員,特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
本次計劃選調法官助理2名,綜合文秘人員1名,黨建專干1名。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報名參加選調,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對黨忠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
2.具有公務員身份,且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3.35周歲以下(即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現任職務為鄉科級副職及以下、職級為三級主任科員(或相當等級、職務、職級層次)及以下,博士研究生除外;近年來有單位異動的應在現單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應在現職崗位任職滿1年;
6.身體健康,能勝任選調職位工作;
7.符合法院工作人員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不符合報考基本條件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按照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7.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存在問題的;
8.法律、法規及相關干部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具體內容如下:
崗位 代碼 | 崗位 名稱 | 計劃數 | 性別 | 年齡要求 | 最低學歷 要求 | 學位要求 | 專業 要求 | 其他要求 |
D1 | 法官 助理 | 2 | 不限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放寬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 | 學士學位 | 法學類 | 具有國家法律職業司法資格證書(A證) |
D2 | 綜合 文秘 | 1 | 不限 | 1985年1月 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 | 學士學位 | 不限 | 提供近5年來本人或者本人為主起草的有代表性的綜合文稿或者調研報告2篇以上 |
D3 | 黨建 專干 | 1 | 不限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大學本科 | 學士學位 | 不限 | 中共黨員,具有一年以上基層黨務工作經驗 |
四、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湖南法院網、衡陽法院網、衡南黨政門戶網和衡南法院網等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1年1月19日至1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報名地點:衡南縣人民法院政治部508室。
報名聯系及咨詢電話:衡南縣人民法院政治部0734-8559621
2.報名要求
①報考者需提供填寫完整的《2020年衡南縣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后)一式一份,一寸近期免冠藍底照片3張和照片電子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蓋單位公章),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情況說明(蓋單位公章),加蓋組織部門公章的《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②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無法及時聯系上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和考察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過程。在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院黨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并向社會公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計劃。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衡南法院網統一發布,屆時一并通知筆試和領取筆試準考證相關事宜,請考生及時關注。
(三)考試
1.筆試
①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考試用書,考試范圍為報考職位相應的專業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
②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③筆試成績發布:在衡陽法院網、衡南法院網上進行公布。
2.面試
①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擬選調人選的比例為2∶1。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計劃。放棄面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②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③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成績合成: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成績排名:按考試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相同的,并列排名。
(四)體檢和考察
①體檢對象與擬選調職位的比例為1:1,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
③考察由縣委組織部、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聯合考察組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資格條件、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同時進行資格終審,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
④若體檢或考察出現放棄、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五)公示和辦理手續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則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選調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轉任規定,辦理調動轉任手續。
五、選調的監督
邀請衡南縣紀委監委派駐人大紀檢監察組對選調全程參與監督。本方案選調政策由衡南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734-8559621
監督電話:0734-8559009 (衡南縣紀委監委駐人大紀檢監察組)
衡南縣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衡南縣2021年公開選調法院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