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通遼市精神衛生中心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通遼市精神衛生中心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通遼市精神衛生中心根據目前人員結構狀況和業務發展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資格條件,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若干名,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專業
1、醫療崗位:臨床醫學專業
2、檢驗崗位:醫學檢驗或醫學檢驗技術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臨床醫生崗有執業醫生資格證者優先;
3、檢驗崗位有醫學檢驗技術資格證者優先;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初審和考試
1、報名方式和考試:
報名者通過郵寄方式報名,郵寄材料包括個人簡歷(附照片),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資格證等證件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報名時間:2021年1月5日-1月14日
郵寄地址:通遼市科爾沁區通鄭公路22號 通遼市精神衛生中心 辦公樓207人事科
收件人:韓桂英
收件電話:0475——8667191
2、考試:筆試(50%)+面試(50%)=總成績
五、體檢與考察:
1、按照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最后1名考試總成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
2、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3、 已被錄用后自行放棄者,今后不接受再次應聘。
六、公示與聘用
1、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入職手續。
2、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簡章由通遼市精神衛生中心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475——8667191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