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縣公開選調縣直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通過筆試和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從全縣各鄉鎮、基層站所(教育、衛生、公安系統人員除外,由本系統單獨制定方案)公開選調75名工作人員到縣直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在鄉鎮工作服務期滿且工作3年以上;
(二)按照空編選調和分類選調的原則,報考人員身份要與報考崗位類別相匹配,公務員報考行政崗位或參公崗位;在編事業人員報考事業崗位;項目學生可參加公開選調,被選調后按項目學生管理,不在縣直單位登記入編,若今后鄉鎮出現空編,可根據工作年限自愿申請調回鄉鎮工作并登記入編;
(三)具體崗位需求和崗位要求(見附件1),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1:3及以上的,不予開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一)2019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四)考錄專職化村黨組織書記的;
(五)離崗創業、執行病假工資和有不良貸款還款責任的。
二、公開選調的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按以下程序組織進行。
(一)組織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302辦公室。
3.報名所需材料:《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附電子版;有學歷、專業要求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縣委、縣政府充分考慮基層工作人員的實際困難,對夫妻雙方均在基層鄉鎮(劉家峽鎮、太極鎮除外)工作的給予優惠政策,在筆試成績上加3分。每在基層工作滿1年加1分(以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計算)。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三)組織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報考崗位1: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對考察對象的德才素質和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時同步審核考察對象干部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公開選調資格。考察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四)公示和選調。
根據綜合成績,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確定擬選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有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公開選調條件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次公開選調工作。
四、工作紀律
為保證此次公開選調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由縣紀委監委對公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若發現弄虛作假或有違規行為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公開選調資格,并對違紀人員嚴肅問責。
縣紀委監委監督電話:0930—8832173。
本方案由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永靖縣公開選調縣直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