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涼山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考聘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人員7人公告
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考聘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臨聘)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服務好普格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面向社會招聘7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人員(臨時聘用)。根據縣住建局工作性質及招聘崗位的特殊性,將招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普格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gx.gov.cn/上發布。補充公告、考核成績、擬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擬聘用人選公示等均在普格縣政府公告欄中發布)。
一、招聘原則及方法
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資格審查、報名、考核、體檢(含尿檢)、政審等程序進行。
二、名額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7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均為臨時聘用人員)。
聘用人員相關待遇:按照普格縣臨聘人員(輔警)工資標準執行。
三、范圍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僅限戶籍地為普格籍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年齡在20-35周歲之間(1985年1月12日至2000年1月12日期間出生)符合其他招聘條件的人員(詳見需求方案表)。
四、招聘崗位工作職責
(一)在縣住建局的領導下,承擔縣轄區內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二)承擔縣住建局辦公室安排的臨時工作;(三)其他事務性工作。
五、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二)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三)學歷為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要求見附表。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6、有其他不適宜報考該工作崗位的情形。
六、報名、資格審查等相關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考生本人到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得代報。
(一)報名時間:2021 年1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二)報名地點: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三)資格審查:由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資格審查。
(四)報名要求及手續:
1、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2002年以后畢業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臨時聘用)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報名時領取,請認真填寫個人信息)。
(5)按照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考試費每科50元,進入面試的還需繳納面試費80元。
(五)考試通知書領取:2021 年1月15日下午14:30至18:00,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試及成績計算方式
根據實際報名情況確定考試方式,如報名人數高于5:1,則進行筆試+面試方式相結合,如未達到5:1則直接進入面試。
(一)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卷面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按照招聘人數3:1進入面試(如最后一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時間詳見面試通知書。
筆試總成績=筆試考試成績×50%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
(二)面試方式
報名人數如未達到5:1,則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時間詳見面試通知書。總成績=面試成績。
(三)考試時間:2021年1月19日,具體時間地點見通知書。
(四)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張榜并在普格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筆試成績;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張榜并在普格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八、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按照總成績排名和擬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以張榜方式向考生及社會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二)體檢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生還需進行尿檢。初次體(尿)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尿)檢結果通知三日內向縣人社局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參加體檢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初試準考證。
(三)遞補
因體檢不合格、棄權、政審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情況時可在10日內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如總成績排名出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遞補對象。
九、政審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考生進行政審,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
十、公示
所有招聘信息均在普格縣公告欄及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gx.gov.cn/)中進行發布。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限為5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十一、聘用公示無異議者,與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聘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符合續聘條件的,根據用人單位工作需要可續聘。
十二、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必須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對違反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相關規定處理。招聘工作全程在普格縣紀委監督下開展。
十三、本公告由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834-4786244(普格縣紀委監委派駐財政局紀檢監察組)
咨詢電話:0834-4773301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月7日
附件:普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招聘(臨時聘用)工作人員需求方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