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檢察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遂寧市檢察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編外聘用人員,合同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市縣兩級檢察機關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7名,用人單位及名額詳見《2021年遂寧市檢察機關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
二、崗位職責
從事與檢察有關的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條件;
4.報考時年齡在18-35周歲(1986年1月11日至2003年1月11日期間出生);
5.掌握計算機基本操作等書記員崗位必備的業務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無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表》中各招聘職位設置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4.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13日至 15日、2021年1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遂寧市人民檢察12309檢察服務中心律師接待室(遂寧市河東新區圣泉路192號),聯系電話:0825-2918523、2239118。
3.報名方式及報名資料: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本人攜帶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學信網學歷信息驗證報告一份。報名者如實、準確填寫《2021年遂寧市檢察機關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及審查表》(附件2),提交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2張。
4.資格審查:報考者遞交報名資料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發放準考證。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為理論考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
其中:理論考試占60%,面試占40%,所有折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理論考試
理論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資格審查合格者在考試當天持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考試當天相關證件不符合要求,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理論考試分為崗位能力水平測試和速錄技能測試(計算機操作),理論考試成績計算公式如下:理論考試成績=崗位能力水平測試成績×50%+速錄技能測試(計算機操作)成績×50%+筆試加分。
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的考生(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不視為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將在本人理論考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
2.面試
根據考生理論考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招聘數量與參加面試人員之比)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可一并進入。因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按理論考試成績(含加分)依次進行遞補,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能力。
進入面試者,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考務費由市檢察院收取,并向已繳費者發放面試通知書。不繳納面試考務費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候考。未按規定候考的視為自動棄權。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五、體檢與考察
1.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由市檢察院負責,面試工作結束后,根據招聘名額,在參加面試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理論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因體檢不合格及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用人單位或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2.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對象范圍。具體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政治部負責。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實績、崗位匹配度、溝通協調、人際交往能力等內容。考察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征信情況證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該職位用人單位黨組決定是否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公示
由市檢察院對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并公布相關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經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通知報到,簽訂合同并上崗試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員應按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在職人員需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處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市院檢務督察部負責全程監督,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825-2918372),受理舉報。
九、其他事項
1.最近14天去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者考試期間有隔離觀察需要的,不得前往考點。保持身體健康,配合考點防疫檢查,并從入場到離場全過程正確佩戴口罩。凡未通過防疫檢查的,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因受疫情影響原定的考試、面試時間有變動的,以遂寧市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http://www.snjcy.gov.cn/)通知公告欄發布的調整公告為準。
2.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遂寧市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http://www.snjcy.gov.cn/)通知公告欄及微信公眾號(遂寧人民檢察)發布,請報考者隨時保持關注。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3.請報考者確保在《報名及審查表》中預留的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4.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個人人事檔案。
5.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本公告由遂寧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25-2918523、2239118
附件一:2021年遂寧市檢察機關聘用制書記員職位表.docx
附件二:2021年遂寧市檢察機關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及審查表.docx